加入日期: | 2022.08.17 |
---|---|
截止日期: | 2022.08.31 |
招标代理: |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 区: | 苏州市 |
内 容: | **高新区(***)枫桥街道办事处关于**路与长江路交叉口两侧绿化苗木迁移工程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路与长江路交叉口两侧绿化苗木迁移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 |
关键词: | 街 路 |
项目概况
泰山路与长江路交叉口两侧绿化苗木迁移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8月3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XY2022-N-C-023
项目名称:泰山路与长江路交叉口两侧绿化苗木迁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柒拾肆万柒仟叁佰伍拾叁元贰角叁分整(¥:1747353.23元)
采购需求:
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泰山路与长江路交叉口两侧,绿化苗木迁移工程
2、施工地点:(根据甲方指定地点、位置)。
3、工程养护期:2年
以上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4、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50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采购项目清单及要求:具体工程量清单明细另附。
7、质量要求:合格
8、工程质量要求:按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技术要求、
(1)、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按国家有关规定
(2)、工程量清单
10、工程规范以现行的或承担具体施工任务期间国家和行业新颁布施行的规范、规程为准。
11、验收标准:满足采购需求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
(1)、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进口产品投标。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
2、报名流程及方式:
2.1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2.2申领CA。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文件及信息获取方式:本项目不出售采购文件,供应商需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自行从系统里面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报名供应商从“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中自行关注本项目补充文件以及成交公告,未及时关注或获取文件而导致的后果由报名供应商自行承担。
4、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磋商时间截止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5、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咨询电话:***
(3)签章使用问题:联系方式:电话:***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
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要求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须持“苏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及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请各投标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投标准备,未按上述要求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8月31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1楼
五、开启
磋商时间:2022年8月31日13: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2.监督机构:苏州市高新区财政局监督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枫桥街道办事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