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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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8.26 |
地 区: | 芜湖市 |
内 容: | 各应标单位: 我局拟对****区国有建设用地工矿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评估和地下空间地价制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请意向单位于****年*月**日下午*:**之前将报价表等相关资料装订成册盖章密封(一式五份)送至我局自然**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政务文化中心A*** |
各应标单位:
我局拟对芜湖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工矿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评估和地下空间地价制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请意向单位于2022年8月26日下午3:00之前将报价表等相关资料装订成册盖章密封(一式五份)送至我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市政务文化中心A342),逾期不再接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芜湖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工矿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评估和地下空间地价制定项目。
(二)工作内容和范围。依据相关规范要求,结合芜湖市经济发展需求和土地市场供需的实际情况,对现行芜湖市区(不含湾沚区和繁昌区,下同)国有建设用地工矿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进行更新评估、制定芜湖市市区地下空间地价,为政府相关政策提供依据,完善芜湖市市区公示地价体系。编制范围为原市区部分,即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
1.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要求,采用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手段,对影响芜湖市区土地质量的各种经济、社会、自然因素等进行分析,划分土地级别,完成芜湖市区国有建设用地工矿用地的土地定级工作;2.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要求,完成芜湖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工矿用地基准地价更新评估工作;3.按照《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土地要素保障 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若干措施的通知》(芜政〔2022〕52号)要求,结合《关于印发芜湖市市区地下空间利用和房地产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芜政办〔2013〕13号)规定,完成芜湖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地下空间地价制定工作。
3.在定级估价的基础上,建立芜湖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工矿用地样点数据库;编制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三)基准期日和完成时限
本次更新评估以2022年6月30日为基准期日。2022年9月底前完成项目成果并通过论证审核。
(四)工作成果要求
本次芜湖市区城镇建设用地工业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和地下空间地价制定提交成果包括:文字报告、图件成果、表格成果、电子数据成果等(包含土地定级因素因子,样点地价等初始资料和阶段性成果)。
1.文字报告
(1)《芜湖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工矿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工作报告》;
(2)《芜湖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工矿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技术报告》;
(3)芜湖市市区地下空间地价报告。
2.图件成果
芜湖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工矿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图
3.表格成果
(1)芜湖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工矿用地级别面积汇总表
(2)芜湖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工矿用地基准地价汇总表
(3)芜湖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工矿用地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
4.电子数据成果
芜湖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工矿用地定级因素因子分值图、估价样点数据库等。
(五)报批备案
完成该项目的成果报批和备案工作。
(六)其他要求
1.该项目不接受挂靠资质的投标供应商投标,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发现资质证书或者业绩造假的,采购人将解除合同。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导致该项目不能按期完成的,造成采购人工期延误及其他经济损失,中标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
2.中标供应商应承诺: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采购人(甲方)在中标供应商人员进场时将依据投标文件中配备的人员信息进行身份证核对,项目具体实施必须有投标书确定的项目负责人***
3.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承诺:按照国家保密的有关规定和采购人提出的保密要求管理有关人员、数据和文档。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保密的有关规定和采购人(甲方)提出的保密要求管理有关数据和文档。因数据保密的要求,数据内业处理由中标单位在满足数据保密要求的环境下实施。数据处理中使用中的移动硬盘等设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准备,采购人将对其存储介质格式化后使用。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供应商自行准备的设备出现故障和损坏,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项目验收通过后,中标供应商自行准备的移动硬盘等设备经采购人格式化并检查后,由中标供应商收回。
(七)注意事项
1.投标供应商应充分了解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及项目特点,便于报价。
2.投标供应商报价中没有列明的但又是必须发生的费用(包括项目评审、论证等费用)将视为已含在其投标报价中。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
电话:***
三、招标控制价:10万元
四、投标单位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土地评估的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报价表;
2.工作方案;
3.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5.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六、保证金及补充说明
1.此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3.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8月26日(星期五)下午三点
2.开标地点: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议室。
八、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