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406线丰彭路九溪沟至龙河镇段公路改建工程结算评审公告
一、本项目为工程结算评审,送审金额约8520.74万元。
二、时间要求:60天(日历天)内完成。
三、质量信誉。自2019年以来在丰都县财评中心因评审质量、服务时限等问题被记载有不良记录的,本次中标无效,再以报价中次低价机构递补。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6个月内不能开展丰都财评中心业务,一年内累计达2次的,3年内不得开展丰都财评中心业务。
四、服务费用。包括基本审核费和审减效益费,基本审核费以本次中标价为准,审减效益费以合同约定为准。供应商提交成果报告,经采购人考核后付款。
五、签订合同。自中标公示发出24小时内,中标单位自行添加中心工作人员QQ:939363401领取项目合同模板,填写并签章后发送扫描件至邮箱939363401@qq.com即接受委托,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报价在筛选范围内的次低价中介机构递补。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6个月内不能开展丰都财评中心业务,一年内累计达2次的,3年内不得开展丰都财评中心业务。
六、资料领取。在接受委托评审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项目带上合同纸质件、评审方案、项目组成员身份证、资格证、社保证明(项目组成员在中标单位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经委托方盖章以及单位负责人***
七、其他要求:
(一)须在丰都县财评中心驻地审核(驻地审核人员至少2人以上,每天到财评中心办公室凭身份证签到),评审组在提交质疑或者初步结果经财评中心批准方可离开,送审资料不得带离丰都县财评中心以外。
(二)项目组成员要求:项目组成员必须3(含)人以上,均在投标单位工作3个月以上。项目负责人***
(三)凡承接过同一项目勘察设计、概算预算编审、招标代理、监理、跟审、结算编制等任一业务委托或与之相关联的中介机构不得接受该项目结算审核工作。
(四)在丰都县财评中心已有1个评审项目,截至本次开标时还未提供结算项目初稿的中标无效,再以报价次低价机构递补。
(五)信誉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供应商信用信息报告和信用中国(重庆)网站(www.xycq.gov.cn)/外地企业提供信用中国(**省—企业注册地所在省)网站中[行政处罚]和[黑名单]等有关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查询结果须满足: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无行政处罚、失信惩戒、黑名单等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