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板湖初级中学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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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板湖初级中学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阜宁县板湖初级中学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网站(网址:http://fnztb.funing.gov.cn/fnztb/)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8月25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阜宁县板湖初级中学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4、采购需求:阜宁县板湖初级中学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米面架、四层货架、平板车、单星大水池、电磁单头大锅灶、双门蒸车(24层)等厨房设备及安装金额约为 19.2 万元,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采购范围和标段划分:阜宁县板湖初级中学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证书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如2022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网址:http://fnztb.funing.gov.cn/fnzt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200元标书费用。
3.2、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8月 25日9:00,投标地址:***
3.3开标开始时间及地点:2022年8月25日9:00,阜宁县教育局3楼会议室(上海路168号)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8 月25日 9 点 0 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阜宁县教育局3楼会议室(上海路168号)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方式,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2、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人员需配戴口罩,体温正常;进入开标室的人员,还须出示苏康码(绿码)。
3、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七日前以传真或其它有效形式(样式见附件)通知采购人。
七、最高限价:本服务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 19.2 万元,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九、本次服务项目付款: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单位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设备交付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60%,使用1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至审定价的80%;使用2年后,且质量无问题,按审定价结清余款 (以上付款均无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