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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关于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南里46号楼3层4-302(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8.16 标签: 北京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2.08.16
截止日期:2022.09.12
地 区:北京市
内 容: 拍卖公告 竞买人务必详细、认真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调查信息表”,否则产生的一切不利法律后果自负。 特别提醒:本标的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协助拍卖,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与法院联系。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
 
招标公告正文

拍卖公告

竞买人务必详细、认真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调查信息表”,否则产生的一切不利法律后果自负。

特别提醒:本标的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协助拍卖,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与法院联系。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9月18日10时至2022年9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网络拍卖平台(网址:https://otc.cbex.com/page/sfpm/index.htm6)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南里46号楼3层4-302

起拍价:173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0.8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的竞买人须使用本人的北京产权交易所(北交互联)账户;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参与竞买,否则将视为代理人个人行为。

(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

(三)重要提示:竞拍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土地、车辆等标的物不能过户等情形相应的法律后果;竞买人务必在竞买前向相关部门详细咨询关于本次拍卖标的限购、过户的相关政策,如未咨询参与拍卖的,买受人自行承担无法过户及相关税费或其他费用风险。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竞价结束前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疫情期间法院不统一组织线下预展,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计算,所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均由买受人负担;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燃气、取暖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确认。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物品交付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拆装、运输等费用以及运输过程中毁损灭失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本次拍卖情况已通知申请人、被执行人,公告满五日视为已告知,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或其他对上述标的主张权利者,请于2022年 9月12日前与本院联系,逾期未主张视为放弃权利。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9月12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一、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北交互联)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北交互联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10月19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2021)京0106执14766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22093940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特别提示: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再次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拍。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该部分差价及产生的额外费用一并由原买受人承担,从原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本院可责令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北京产权交易所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123030。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北京产权交易所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向住建部门申请审核其购买资格,审核通过后法院方可向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各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文书,竞买人在拍卖报名前应如实向拍卖平台登记本人身份信息和有效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如需变更应提前与本院联系,因提供的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无效(邮件被退回、电话号码连续三日拨打无法接通视为联系方式***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拍辅机构咨询电话:***

法院联系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

北京产权交易所平台网址:https://otc.cbex.com/page/sfpm/index.htm

丰台法院网址: http://ftqfy.chinacourt.org/。

北京产权交易所技术咨询:010-66295785

此公告同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北京法院网”上发布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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