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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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惠州市 |
内 容: | ***宏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鸿泰建安建设有限公司、何晰: **仲恺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受理的申请人涂石林与***宏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鸿泰建安建设有限公司、何晰之间关于劳动报酬争议一案(惠仲劳人仲案字〔****〕***号),本委已于****年*月*日对本案作出裁决 |
深圳市宏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东鸿泰建安建设有限公司、何晰:
惠州仲恺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受理的申请人涂石林与深圳市宏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东鸿泰建安建设有限公司、何晰之间关于劳动报酬争议一案(惠仲劳人仲案字〔2022〕530号),本委已于2022年8月8日对本案作出裁决。裁决如下:
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因与你单位无法取得联系,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本委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东1号人才服务大厦三楼302室,联系电话***
惠州仲恺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