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要求
根据本次招商内容及行业的特性,建议本次对参选人资格审查条件如下:
1、目前正在从事通信业务工作,包括:微网格内的移动社会实体渠道、铁通装维经理、承诺在目标微网格内建店的第三方,其中第三方参选人需县公司出具证明,实体渠道处于微网格临界区域的以区县公司认定为准。
2、参选商在目标微网格内必须有移动社会实体渠道或承诺3个月内在目标微网格内新建移动社会实体渠道,且至少配备驻店人员1名(非行销人员),实体渠道处于微网格临界区域的以区县公司认定为准。 承诺微网格内建店的人员,在完成承诺前,网格运营承包费正常核算但暂不支付,待承诺完成后,一并发放。若到期未完成微网格内建店的扣罚2500元保证金及前3个月承包费,同时取消承包资格,终止包干协议。
3、参选商需有装维资质承接微网格内装维(本人/六类近亲属),或承诺3个月内承接包干微网格装维。 承诺承接微网格内装维的,若到期未完成承接,则扣罚2500元保证金及前3个月承包费,同时取消承包资格,终止包干协议。
4、承诺配备行销服务人员(非守店人员)满足招商文件中人员配置要求,并遵照宣城移动相关服务规范要求组织日常运营。 包干渠道承接装维、装维开店包干(装维人员为渠道老板本人或六类近亲属)可计入行销人员数量;若行销人员未按标准配齐,则按行销人员缺口比例扣减包干费用(若包干费用总额为负值按实际值扣罚)。
5、双方合作期间代理商同意接受宣城移动各项业务及服务考核,并同意本招商文件中规定的费用缴纳及酬金结算方式。
6、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严禁参选商采用“挂靠”、“组团”等方式达到资质要求,并承诺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 上述资格条件参选人必须全部满足,否则应答无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