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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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8.14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招标项目编号 ****-***** 招标项目名称 **省******潼深**井试采工程优选 招标组织单位 **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 ****-**-** **:**:** 发布日期 ****-**-** *.*产品质量:满足优选文件材料指定的生产厂家、国家相关标准及设计要 |
招标项目编号 | 2022-01261 | 招标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潼深11井试采工程优选 | ||||||||||||
招标组织单位 | 重庆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08-14 12:00:00 | 发布日期 | 2022-08-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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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产品质量:满足优选文件材料指定的生产厂家、国家相关标准及设计要求和使用功能 ,按标书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
5.2供货时间:必须满足优选人要求的供货时间,如不能满足需给予说明。
5.3送货地点: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双星乡三喜村。
5.4材料价格:报价的原则为:满足质量要求、规格型号、供货时间及数量基础上合理低价总价中选,需方不再另行向供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各竞选人应严格按报价清单内容要求填报,否则作为无效竞选。
5.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货到现场验收合格,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个月内付清,质保期两年(支付方式:电汇或银行承兑)。
5.6检验:供方需提供产品的原始证明书及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等。所提供的质量证明资料需与产品实物相符。运抵现场由甲方、监理、使用单位共同验收(报验),需要时送国家检测机关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所产生的费用由需方承担,不合格由竞选人承担。
5.7处罚:1、材料在验收时若发现以次充好,必须无条件退货,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有产品质量问题及不能满足优选文件的交货时间,供应商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8发票开具:必须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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