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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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长春市 |
内 容: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拟对华夏银行**分行支行网点装修项目进行公开征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华夏银行**分行支行网点装修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以最终标书为准) 华夏银行**分行拟对支行网点装 |
关键词: | 银行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 )拟对华夏银行长春分行支行网点装修项目进行公开征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华夏银行长春分行支行网点装修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以最终标书为准)
华夏银行长春分行拟对支行网点装修项目供应商进行公开征集,后续邀请招标事宜由我行聘请的招标代理公司完成。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并遵守其所属地和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
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三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 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注册要求:注册地点为长春市、在长春市有分公司注册或者办理外阜入长手续的公司;成立5年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包含5000万元)。
4.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甲级(壹级)或以上 资质并具备消防施工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工程师以上职称,五年以上从业经验,承担过相当于本行招标项目规模的写字楼装修或承担过银行分支行装修的管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1】38 号文件的规定);
5.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相应保险资质证书材料。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需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不限。(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
5.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版本。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长春分行支行网点装修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高 昊 0431-81957695
贺 清 0431-81957675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
ccjczx@hxb.com.cn、543040206@qq.com(发送后请电话确认)
征集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
m.cn)、金采网(www.cfcpn.com)、招标网(www.zhaobiao
.cn)及招标网()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