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直属单位-上海磁浮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上海轨道交通16号线自动扶梯更换扶手带、梯级链及桁架整修项目
三、采购预算:142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为降低上海轨道交通16号线自动扶梯关键部件损坏对客运安全造成的风险,拟进行专项维修:对6台自动扶梯更换扶手带,4台自动扶梯更换梯级链,2台自动扶梯进行桁架整修(并对其扶手带及驱动链、梯级链、主驱动链、外饰板等主要部件进行更新)。
五、采用单一来源理由: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采用特殊采购,因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六、补充说明:
根据上海市《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25号令)中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车站、机场、客运码头等公共交通场所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选择制造单位或者制造单位委托的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护保养与改造。16号线的自动扶梯为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所产,由上海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安装并承担维护保养。 综合上述情况,该项目满足集团2016年492号文中单一来源中“因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条件。另外,电梯是特种设备,从系统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及稳定性出发,本项目拟委托上海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承接。
七、拟定供应商:上海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
八、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上海磁浮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龙阳路2100号; 受理电话:***
九、质疑意见受理方式: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或七个自然日内,向上海地铁申通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合约)部或纪检监察室提出意见,网上受理邮箱eps@shmetro.com。
(法务)合约部受理电话:***
纪委监察室受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