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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8.05 标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 
加入日期:2022.08.05
截止日期:2022.08.15
招标代理: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区:新疆维
内 容: 项目概况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路***号融合大厦B座****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QYL-****-Z(Q)-*** 项目名称:***餐厨垃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伊宁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B座112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5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QYL-2022-Z(Q)-039

项目名称:伊宁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伊宁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提供伊宁市餐厨垃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持,包括协助政府选址、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编制、政府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编制、负责组织社会资本采购、协助签署合同、协助业主单位向政府及相关部门申报的相关手续及本项目业主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5日至2022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B座1127室

方式:来人获取或电子邮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5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B座1118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8月15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B座111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因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现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来人获取或电子邮件***
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按公告要求的顺序以PDF文档加盖公章形式发送至347069381@qq.com邮箱,缺一不可,提供的资料均应在有效期内,不接受公证件,邮件中注明委托代理人电话及qq邮箱号,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在2022年08月11日20:00前将以上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经核查无误且缴纳采购文件费的,视为成功购买采购文件。另需在开标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套,以备留存。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宁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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