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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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8.29 |
招标代理: | 哈尔滨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省农业农村厅以黑农厅函【****】***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 |
2022年北安市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以黑农厅函【2022】94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北安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哈尔滨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2022年北安市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总开发任务为建成东北黑土地保护面积2.7万亩。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北安市城郊乡长青村、新华村。项目区现状冲刷沟对沟道两侧耕地或道路造成侵蚀,导致耕地和道路受到破坏,强烈的土壤侵蚀给当地的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广大干部群众要求开展土壤侵蚀治理的愿望十分迫切,积极性十分高。
2.1.2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9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9月30日。计划工期39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建建筑物20座,其中:涵洞16座,农桥1座,过水路面3座,过水路面IV型14.259公里;修缮田间道路34.277km,其中:水泥路13.553km,砂石路20.724km。项目区内沟道治理1.643km;水泥晒场3800m2等。最高投标限价为:4122.7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下载时间为2022年8月6日9:00时至2022年8月11日9:00时(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开标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09时00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
电 话:0456-6426147
招标人:北安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电 话:0456-6663541
地 址:北安市建民路六道街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18904656077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电子邮箱***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