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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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8.26 |
招标业主: | 浙江省公安厅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信息公开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 **省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试考场管理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 HSZB-****-*** 采购人: 名称:******(本级) 地址:******民生路**号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关键词: | 机动车 |
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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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试考场管理系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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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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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ZB-202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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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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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浙江省公安厅(本级)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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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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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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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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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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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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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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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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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时间:2022-08-05 16:57:53,领取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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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22-08-26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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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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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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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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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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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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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浙江省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试考场管理系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ZB-2022-306
项目名称:浙江省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试考场管理系统项目
预算金额(元):400000
最高限价(元):3772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浙江省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试考场管理系统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浙江省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试考场管理系统项目,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需求。
备注: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仅允许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从签订服务合同开始,直至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6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公安厅(本级)
地 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