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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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8.17 |
招标业主: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
招标代理: |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出入境管理呼叫中心座席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路***号**大厦*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BZC-*****-*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12367出入境管理呼叫中心座席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XBZC-01155-1
项目名称:12367出入境管理呼叫中心座席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12367出入境管理呼叫中心座席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7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最高限价:70万元/年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进入“信用中国”首页,点击信用服务,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保存完整网页截图;进入“信用中国”首页,在信用信息输入单位名称查询并下载信用报告。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进入“中国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输入单位名称,查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今,截图须体现无异常记录内容,保存完整网页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5日至2022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
方式:现场现金获取(售后不退),售价(元):200.00
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7)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8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资格要求资料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
以上资料必须携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前往代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