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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2.08.05 标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 医疗招标 卫生招标 
加入日期:2022.08.05
截止日期:2022.08.16
招标代理: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区:新疆维
内 容: 项目概况 ***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CS)-***** 项目名称:***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安全等
关键词: 医疗 卫生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喀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CS)-22032

项目名称:喀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对医共体区域HIS系统、 LIS系统、PACS系统、电子病历系统和急救指挥调度系统进行三级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分标 1,详见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有效的独立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具有有效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5)近两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6)依法缴纳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
(7)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查询为准);
(9)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10)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5日至2022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磋商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行政审批局三楼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8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行政审批局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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