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
1.项目名称:光山县交通运输局更换增程公交车电池采购项目 |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拟为30台纯电动公交车更换增程公交车电池,从而延长车辆使用使命 |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461000元 |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
鉴于光山县交通运输局原纯电动公交车在宇通客车厂购买,为了维持原车运营,延长车辆使用使命,提高终端客户满意度更好服务客户,本次增程业务为原宇通车辆更换电池。更换电池涉及到整车控制核心技术以及三电系统程序的变更,且电池更换后需要对宇通车辆整车的线路布置、安装位置等图纸的校核以及改动后的安全评估,涉及到整车核心技术及车辆运营安全需采用原车同品牌宁德时代电池。 因目前宇通车辆国内增程业务仅有河南利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宁德时代合作开展,故选用宇通客车厂商河南利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次采购供应商。 综合以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该政府采购项目拟以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1.名称:河南利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地址:*** |
***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金城 |
光山县粮食局 |
会计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张明 |
光山县市场监管局 |
/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陈文平 |
光山县教体局 |
中教一级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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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期限 |
2022年08月08日08时30分 至 2022年08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五、异议反馈时限 |
2022年08月08日08时30分 至 2022年08月12日17时30分 |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
本次公示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反馈至光山县交通运输局、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异议须阐明采购需求指标的不合理性、供应商非唯一性等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
七、联系方式 |
*** |
名称:光山县交通运输局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
名称:光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
名称: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