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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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8.10 |
招标代理: |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分公司(代理机构)受*****区**局(采购人)委托对璧城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自助办证机采购(项目)采用 电子反拍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元) 包*(商品种数:*) |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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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其他货物
需求描述:
详见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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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000.00 | 2(台) | ¥486,000.00 |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交通费、食宿费、保险费、税费和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项目服务完成验收合格并且经财政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金额的100%,采购人付款前,供应商应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采购方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测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采购人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所供电缆等进行现场测试,经现场测试合格方可视为质量合格。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所供物品由采购人确定满足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1、产品质量保证
(1)质保期:叁年。
(2)报价产品质量保证期按产品规定执行。
(3)报价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4)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2、售后服务
中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培训:
免费培训设备操作人员,中标人提供培训方案。
(2)电话咨询:
中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3)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应在2小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