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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研究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8.04 标签: 辽宁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2.08.04
截止日期:2022.08.25
招标代理: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区:辽宁省
内 容:(**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研究)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研究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研究 包
 
招标公告正文
(辽宁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研究)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研究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000-35062
项目名称:辽宁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研究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300,000.00
最高限价(元):2,3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总体需求

及时跟踪了解国家对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战略部署,充分调研了解辽宁省能源消费情况、产业情况、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情况、循环经济等发展情况,研究如何既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战略决策部署,又要充分考虑辽宁省能源、产业、运输结构的阶段特征以及对全国的重要支撑作用,科学制定出服务于全局的碳达峰路线图,形成目标明确、路径清晰、措施可行的辽宁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研究成果。

(二)服务节点成果内容

1.中标单位与甲方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辽宁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基础研究初稿。

2.中标单位按照甲方要求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于10个工作日内形成辽宁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成果研究送审稿,提交省发展改革委验收。

(三)服务成果要求

成果包括:辽宁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研究成果文本及电子版。

具体要求:

1.认真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辽宁的重要指示精神;

2.充分衔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要求以及国家相关战略部署、专项规划、产业规划等;

3.充分体现辽宁发展实际与发展基础,将维护国家“五大安全”、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实现辽宁振兴发展与推进辽宁碳达峰碳中和相结合;

4.形成目标明确、路径清晰、措施可行的辽宁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研究成果;

5.项目成果须按采购单位要求修改完善,并验收合格。

(四)其他要求

中标单位要确保可全天候召开会议(或视频会议)沟通讨论有关工作进展,并及时按照采购人的书面修改要求进行修改完善、随时汇报沟通。对服务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4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8月1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加密备份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zfzbyb@163.com。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041139751629),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的投标人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投标文件解密要求
2.1投标人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2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代理机构通知后0.5小时内完成。
2.3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解密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加密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二、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加盖公章的电子化投诉质疑函。(具体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辽财采规〔2021〕8 号)。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质疑供应商或投诉人无法在系统中提出质疑或提起投诉的,可继续采取现场提交、邮寄、电子邮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建行沈阳融汇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 210013700080525157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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