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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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朔榆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朔榆破管字第**号 ****年*月**日,****级人民法院根据卢崧昆的申请,裁定受理***朔榆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朔榆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决定适用快速审理,并指定**百思威律师事务所为***朔榆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
关键词: | 教育 |
广州市朔榆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2022)朔榆破管字第10号
2022年6月3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卢崧昆的申请,裁定受理广州市朔榆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朔榆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决定适用快速审理,并指定广东百思威律师事务所为广州市朔榆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管理人依法接管朔榆公司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规定,调取了法院阅卷材料,并听取了部分职工的情况反映后,对职工债权进行了登记和确认。现将登记和确认情况进行公示,详见《广州市朔榆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表》。
职工如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再次复核、答复。如不服,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对本次公示职工债权审核表等载明内容无异议。
联系地址***
联系人***
特此公示
附:广州市朔榆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表
广州市朔榆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8月4日
广州市朔榆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表
序号 |
姓名 |
职工债权金额 |
债权性质 |
备注 |
1 |
高亚男 |
11,015 |
职工债权 |
|
2 |
吴婷婷 |
9,565 |
职工债权 |
|
3 |
杨维英 |
4,019.16 |
职工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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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黄小君 |
3,016 |
职工债权 |
|
5 |
卢崧昆 |
12,264 |
职工债权 |
|
6 |
何海林 |
7,686.28 |
职工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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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8,06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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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单位:元 2、制表时间2022-8-4,以上为初步审核结果。 3、以上职工债权均经过司法程序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