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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明街道下村社区第三工业区15号厂房、15号B栋宿舍物业租赁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2.08.04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深圳市招标 租赁招标 宿舍招标 街招标 
加入日期:2022.08.04
截止日期:2022.08.19
招标代理: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区:深圳市
内 容: 公明街道下村社区第三工业区**号厂房、**号B栋宿舍物业租赁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MSZ********** ) 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光明区集体“三资”交易相关政策等规定,**********光明分公司受***公明下村股份**公司委托,就公明街道下村社区第三工业区
关键词: 租赁 宿舍 街
 
招标公告正文


公明街道下村社区第三工业区15号厂房、15号B栋宿舍物业租赁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MSZ2022072538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光明区集体“三资”交易相关政策等规定,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受深圳市公明下村股份合作公司委托,就公明街道下村社区第三工业区15号厂房、15号B栋宿舍物业租赁公开招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 项目名称
公明街道下村社区第三工业区15号厂房、15号B栋宿舍物业租赁公开招标项目

2. 项目概况

项目类型

社区集体物业租赁

标的地址

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下村社区

标的来源

社区集体资产

标的状况

公明街道下村第三工业区15号厂房,1栋3层,面积2440平方米;第三工业区15号B栋宿舍,1栋4层,面积1180平方米,混合结构,(位置界限以红线坐标为准,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物业权属情况

该租赁物业属于深圳市公明下村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暂无办理房屋产权证书。

计租面积

3620平方米

出租用途

该物业用途为厂房、宿舍,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

租赁底价

人民币85070元/月(即23.5元/平方米/月)(以上价格不含税及水电费等其他费用)。

报价要求

报价不得低于租赁底价

租金递增要求

租金支付方式

每月以银行转帐至股份合作公司银行账户的方式交纳。

出租期限

2年。(固定期1年,活动期1年,若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合同自动终止,双方免责)。

免租期

租赁押金

3个月租金(以中标价格计算),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将租赁押金转入股份公司指定账户。

物业情况

(1)房产证:无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

(3)主体消防:无;

(4)物业管理费:中标人须承担物业管理费:7240元/月(即2元/平方米/月);(不包含在租金内)

(5)电梯:无;

(6)派遣人员:招标人委派厂长1名,工资由承租方支付,每月工资不低于2832元(工资不低于当年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乘以120%),并按劳动部门规定的工资涨幅作调整。

(7)变压器:无;

(8)其他情况:无。

其他承租要求

(1)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2)使用物业的水电费按实际情况结算,由中标人自行支付。

(3)租金为不含税租金,开具租赁发票的,另算租金,由中标人承担。

(4)签署正式租赁合同时中标人须另外向出租方缴纳用电押金 30000元;

(5)同等条件下,原租户具有优先承租权。

出租物业使用现状

物业目前非空置,原承租方合同2022年10月31日到期。

交付期

合同签订后90日内

交易方式

公开招标。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关于优先承租权的

风险提示

若原承租人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则出租方有权视原承租人放弃优先承租权,相关风险概由原承租人自行承担。

是否允许联合体承租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特别说明的其他事项

1、不得在未经股份合作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将本物业以转让、转卖或变更法人等方式转入他人或公司;

2、本项目总租金指导价格为23.92元/平方米/月,对报价超过总租金指导价的中标候选人,受政策影响,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有权不选其为中标人,请各投标人注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条件要求

序号

资格要求

证明材料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人资格或其它组织;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的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投标人须通过光明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的产业空间入驻前置评估;

投标人通过光明招商网进行前置评估登记,无需提供材料,以交易实施机构在评审时现场查询为准。

3.3

投标人须严格遵守《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执行光明新区社区集体公司物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通知》及《光明区产业准入清单暨“散乱污危”企业(场所)认定标准》等文件规定;

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

3.4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符合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②参与本项目交易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交易活动且在有效期内;

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第③项由交易实施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其他由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

(2)投标要求

序号

投标要求

证明材料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

3.6

招标人董事会、监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或其控股或参与经营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和时间

4.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公告链接直接下载(详见附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8月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22年8月1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4.3投标人信息登记: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如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请于2022年8月14日18时00分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联系人、联系方式、营业执照扫描件至电子邮箱guangmingfgs@szexgrp.com进行信息登记,邮件标题以“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信息登记”,并联系交易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4.4 投标人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未按照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投标无效。

4.5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材料,本交易实施机构不予受理。

5.交易保证金交纳

5.1有意参与本项目公开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2022年8月1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40,000.00(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交纳到本公告指定账户,交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交纳或未足额交纳、交纳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说明:银行转账必须在备注中注明:“(GMSZ2022072538)交易保证金”];

5.2以企业名义参加的,保证金付款人必须为企业自身对公账户;

5.3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因保证金未足额交纳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5.4交易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

户名: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深圳五洲支行

开户账号:632766005

转账备注:GMSZ2022072538交易保证金

5.5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未中标的投标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投标人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之日起由交易组织实施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中标人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之日起由交易组织实施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5.6交易保证金其他事宜请详见《招标文件》有关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2022年8月19日14时30分,本交易实施机构开始接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15时00分,地点为: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2533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8楼,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本交易实施机构不予受理。

6.3 开标时间:2022年8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6.4 开标地点: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2533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8楼,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开标室。

7.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

8.重要提示

8.1投标意向方须在 2022年8月14日18时前通过注册登录“光明招商网http://www.gmcyzs.com/完成填报自身相关信息,填报信息应准确无误,因填报失误导致评估失败的或因延误填报导致评估未能及时通过的,投标人自行负责。

入驻前置评估告知:本项目涉及厂房、研发办公用房,参照光明区产业空间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自收到拟入驻企业信息后,3个工作日内对拟入驻企业进行评估,评估符合标准的方可入驻。其中,对在区“三资”交易平台交易的集体物业,评估符合标准的方可参与投标。咨询方式:环保咨询0755-27402234;安监咨询0755-88212352;工信咨询0755-882102831。

8.2本项目总租金指导价格为23.92元/平方米/月,报价超过总租金指导价的,受政策影响,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有权不选其为中标人,请各投标人注意。

工业类产业用房市场租金指导价格:根据《深圳市光明区工业类产业用房市场租金指导价格使用说明》(试行〕第四条规定,本项目涉及工业类产业用房,应引导其租金价格不高于最近年度发布的指导价格,本项目总租金指导价格根据《2019-2020年度光明区工业类产业用房市场租金统计价格表》计算。

8.3本次公开招标/招租的行为是参照光明区集体“三资”交易相关规定的程序。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8.4.招标人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招标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8.5.投标人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投标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8.6.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投标人(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8.7.中标人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中标人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招租的中标人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招标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8.8. 中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中标人的名义按本招标(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租人。

8.9.如需装修及改建(须事前征求招标人同意)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中标人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招标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标人。

8.10.若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城市更新改造或利益统筹土地整备等原因需要拆迁,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中标人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人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8.11.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中标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标人提出赔偿(补偿)。

8.12.中标人应在获取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8.13.投标人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8.14.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集体企业与原意向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9.交易服务费

9.1交易服务费按照《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资产租赁和土地合作开发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1〕100号)要求收取,收费标准为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 1%(孰低原则)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9.2中标人应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中标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由本交易实施机构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不按要求交纳服务费的,本交易实施机构有权在中标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足额扣取交易服务费。

10.信息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信息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http://113.98.245.237:6888/(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11.联系方式***

交易实施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联 系 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518107

电??话:***

招标人:深圳市公明下村股份合作公司

联 系 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518107

电??话:***

12.交易文件

公明街道下村社区第三工业区15号厂房、15号B栋宿舍物业租赁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 - 20220804.docx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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