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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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8.25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投标邀请书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福冠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镇花园村种养殖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元) 中标人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镇花园村 |
投标邀请书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福冠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太原镇花园村种养殖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太原镇花园村种养殖提升项目 |
5324854.76 |
1 |
建筑业 |
二、资金来源
东西部协作升级财政援助资金,预算金额为5324854.76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22年8月3日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https://www.cqggzy.com/pengshuiweb/)下载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二)所有供应商统一于2022年8月25日9时3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现场报名并递交响应文件,同时现金缴纳标书费500元(售后不退)。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提供微型企业生的产品的免收标书费,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企业《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否则将不被认定为小微企业。
(三)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在响应文件外另行准备一份):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不需此项);
3.银行进账回执单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定于2022年8月25日10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五、保证金
详见招标文件。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六、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https://www.cqggzy.com/pengshuiweb/)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福冠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 023-78855833
地 址:彭水县绍庆街道龙庭汇景
采购代理机构: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023-81620493
地 址:彭水县绍庆街道下坝街60号
八、其他疫情防控期间,进入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