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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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8.08 |
招标代理: | 南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杭州市 |
内 容: | 闲林街**东路提升工程测绘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经小额公共**交易申请表批准,现就闲林街**东路提升工程测绘服务(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闲林街**东路提升工程测绘服务(第二次)(项目编号:Y************* |
关键词: | 测绘服务 街 路 |
闲林街道里东路提升工程测绘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经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申请表批准,现就闲林街道里东路提升工程测绘服务(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闲林街道里东路提升工程测绘服务(第二次)(项目编号:Y3301100000007603004)。
2.项目概况:包含里东路提升改造及北侧现状支路提升改造。里东路提升改造东起余杭界,西至闲富公路,全长1.8km,宽30米,总整治面积约80亩;北侧现状支路提升改造南起里东路,北至灵项溪,全长约0.28km,宽约20米,总整治面积约8.4亩。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提升改造、管线提升改造、景观绿化、边坡治理、智能交通等道路相关附属工程。
二、招标范围及选取数量
1.招标内容为闲林街道里东路提升工程测绘服务,包括项目前期手续报批、土地报批、设计、施工等项目涉及的所有测绘工作,包括控制测量、勘测定界、现状图测绘、土方测量和管线探测等内容,具体项目以招标人书面委托为准。(招标内容根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调整)
2.选取中标单位数量1家。
三、合格备选人资格要求及开标前需提供资料(涉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入围《关于公布2020—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测绘地理信息中介预选库的通知》余审管办〔2020〕1号文件,且具备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开标前提供资格审查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承诺书;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与投标为法人代表的,需带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即开标后先根据招标公告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外额外提供资格审查文件以便招标人开标前审查)。
进入开标室人员应当携带《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健康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一) 、居民身份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配合场所工作人员做好杭州健康绿码查验、体温检测、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
四、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保证金
1、开标时间:2022年8月8日10时00分。
2、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递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3、开标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闲林街道办事处2号楼4楼开标室。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程序
1、由主持人按核验顺序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
2、由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即按招标公告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并认定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六、抽签规则
1.编号顺序: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顺序确定抽签顺序的编号;
2.抽签规则:
(1)5名以下投标人(含5名),实行一轮抽签:实施一轮抽签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2)6-10名投标人,实行二轮抽签:第一轮抽出5名投标人,第二轮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3)10名以上投标人,实行三轮抽签:第一轮抽出8名投标人,第二轮抽出5名投标人,最后一轮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3.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中标结果将在三个网站(余杭区小额交易网、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七、项目进度要求
根据建设单位要求。
八、费用计取
本工程测绘服务收费根据余财政[2018]24号《关于规范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付费限额标准的通知》的“测绘工程付费基价最高控制费率标准价”的 90% 进行计取。
本次招标费用概算99万元之内(含99万元),当本项目的服务费用超过概算费用前,中标单位须承担提前告知义务,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终止合同,按实际实施工作量结算,且不超概算费用;签订补充协议;其他。在未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中标单位自行实施超出概算费用外的内容,其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支付。
九、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闲林街道办事处
地 址:闲林街道闲富中路2号
邮 编:311122
电 话:15888276052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公司:南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临平区商会大厦b座2203
邮 编:
电 话:15267061961
联 系 人***
招标人: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闲林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