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8.03 |
---|---|
地 区: | 大连市 |
内 容: | *、采购人:**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地铁通号用数字加速度计等备件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通号中心信号车间关于采购地铁*、*号线数字加速度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拟直接谈判供应商:**众合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期:****年**月**日至 |
关键词: | 地铁 |
1、采购人: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大连地铁通号用数字加速度计等备件采购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通号中心信号车间关于采购地铁1、2号线数字加速度计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5万元 5、拟直接谈判供应商:天津众合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6、公示期:2022年08月03日至 2022年08月10日(5个工作日) 7、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8、具体说明: 大连地铁1、2号线信号系统,每条线路的软件部分和硬件部分是一整体项目,软件部分针对所配置的硬件进行定制开发,具有唯一性,所以更换设备的品牌和型号须与原有系统一致,否则无法保证信号系统的稳定性,影响系统的安全运行。同时系统总承包商浙江合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其全资子公司天津众合智控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既有项目的现场服务,对系统硬件进行更换和调试,负责新的硬件支持相应的操作系统,与软件系统互相兼容,保障各类技术要求符合系统原设计要求,确保整体系统设备的质保可追溯性,而其他公司没有地铁1、2号线信号系统的相关技术数据,所以无法完成实验室的压力测试和现场使用实例的支持,无法保证系统的可用性和稳定性,影响系统的安全运行。 综上所述,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只能直接从天津众合智控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信号系统备件,才能保证系统硬件部分和软件部分的稳定性,保障运行安全。 9、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 受理电话:*** 受理邮箱:71603184@qq.com 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桧柏路106号地铁大厦14楼1407室 10、质疑意见受理方式: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或七个自然日内,向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审计部提出意见。 投诉受理部门: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审计部 联系人*** 投诉受理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