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2.08.03招标公告 > 重庆武陵锰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存货一批

重庆武陵锰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存货一批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2.08.03 标签: 重庆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2.08.03
地 区:重庆市
内 容:标的名称 ****锰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存货一批 项目编号 ************ 转让底价 *.***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标的所在地区 ***>***>********** 资产类别 设备 转让方承诺 标的简况 转让方
 
招标公告正文
标的名称 重庆武陵锰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存货一批
项目编号 202208000057 转让底价 8.586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2-08-03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2-08-09
标的所在地区 重庆市>市辖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资产类别 设备

转让方承诺
 
标的简况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本资产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转让,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3、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简况

标的描述
标的所在位置 存放于重庆武陵锰业有限公司厂区内(重庆市秀山县溶溪镇红光居委会)
转让底价(万元) 8.586 万元
计量单位 数 量 12项
是否存在租赁
是否存在质押
评估报告文号 渝华税评字(2022)第008号
评估基准日 2022-05-16
重要信息披露
标的踏勘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重庆武陵锰业有限公司
行为批准机构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评估备案机构 重庆乌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标的系重庆武陵锰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存货一批整体转让,标的包含离心风机、离心泵、液下泵、摆线针轮减速机等共12项,标的详情需实地踏勘、向转让方咨询及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渝东南分所现场查阅《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明细详见(附件-《资产评估明细表》)。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www.cquae.com/help/)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一)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二)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三)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四)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五)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六)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转让方未提供标的合格证、购置发票等资料,转让方不负责提供转让标的相关文字和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说明书、技术图纸、数据等)。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重量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自行承担标的情况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转让方与重庆联交所不保证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质量、重量、品质等,重庆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质量瑕疵的担保。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完全了解本次交易及相关政策规定,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在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相关政策规定、标的状况、瑕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否则视为违约。

六、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的资产交易合同及公告的全部内容,并书面承诺,成为受让方后,同意在本公告约定的时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七、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费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八、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全部承担外,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其他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按总成交价的4%向受让方收取。

九、转让方负责在合同生效且受让方付清成交价款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按现状移交给受让方,标的移交后的看管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受让方须在标的移交之日起10日内完成全部标的接收清运工作,逾期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移交及移交后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保管、搬迁、装车、运输、安全(含对第三方的损害)、售后等}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方及重庆联交所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十、标的按现状移交,若与本公告披露的质量、重量、品质等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

十一、本次转让底价为含税价。转让方凭据受让方的开票信息,向受让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若因国家政策调整税率,按国家政策执行)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十四、本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它连带责任。

十五、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资产交易合同》。

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50 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重庆联交所集团渝东南分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附件下载:
资产评估明细表  
资产交易合同(存货一批)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