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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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8.10 |
招标代理: |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硖石街道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招标人为***人民政府硖石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硖石街道范围内。 建设规模:双头应急照明灯预计***个采购安装、疏散指示灯预计* |
关键词: | 小区 街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硖石街道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招标人为海宁市人民政府硖石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宁市硖石街道范围内。
建设规模:双头应急照明灯预计480个采购安装、疏散指示灯预计2800个采购安装、水压实时监测设备约8个点位采购安装并接入第三方平台,室外消火栓器材柜8个、新建电瓶车充电车棚预计10个、微型消防站器材箱预计3个采购安装、消防车道划线约500平方米等。
投资概算:65万元
计划工期:80日历天
质量目标:合格
招标范围:双头应急照明灯预计480个采购安装、疏散指示灯预计2800个采购安装、水压实时监测设备约8个点位采购安装并接入第三方平台,室外消火栓器材柜8个、新建电车充电车棚预计10个、微型消防站器材箱预计3个采购安装、消防车道划线约500平方米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年08月01日至2022年08月09日17时0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单位请先注册)。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工程投标文件建议采用邮寄方式(建议采用EMS、顺丰,不接收到付件)等方式。如采用派员送达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0日9时30分前送至海宁市硖石街道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开标室(1401室),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递交后离开,所有人员实行“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进入,全程必须佩戴口罩;投标文件邮寄地址:海宁市马桥街道经编园区经都一路28号和谐新村商务楼1513室,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接收人:江权,电话:***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任何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包括破损、丢失、未及时寄达等问题带来的投标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人民政府硖石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硖石街道 地 址:海宁市马桥街道经都一路28号
邮 编: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姚先生 联 系 人***
电 话:0573-87044025 电 话:0573-87763365
传 真: / 传 真:0573-87763365
2022年08月01日
附件1: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原件复印件)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复印件) |
4 |
企业主要负责人*** |
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 |
*** | 项目经理资格 |
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须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类证书。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职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提供原件复印件) |
6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 |
*** | 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证书复印件 |
8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9 |
企业信用 |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 |
10 |
其他 |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如资质证书或其余证书新版可提交网页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