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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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泽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泽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洪兴路****号海洲之星****室-F-* 二、 基本情况 公司于****年*月**日参与“ |
关键词: | 公路 路 泵 |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浙江泽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浙江泽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
二、 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参与“嘉兴市南湖区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500型排涝泵采购”投标,其中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提交评审的拖车式移动泵车检验报告部分参数作过修改。
三、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四、 处罚结果
取消中标资格,处以采购金额三十五万元的千分之八即贰仟捌佰元整(2800元)罚款
五、 处罚日期: 2022年07月25日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嘉兴市南湖区财政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