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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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8.19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招标采购的指导意见(试行)》及其它有关办法,***基建审计事务所受***农垦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共同**示范区(周巷)建设项目一期(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招标采购的指导意见(试行)》及其它有关办法,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受慈溪市农垦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慈溪市共同富裕示范区(周巷)建设项目一期(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周采202206
项目名称:慈溪市共同富裕示范区(周巷)建设项目一期(咨询服务)
预算金额(万元):98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98万元
招标需求:
子包 |
招标需求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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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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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慈溪市共同富裕示范区(周巷)建设项目一期(咨询服务) |
1 |
实施方案编制、专项债券项目建议书及可研、城市更新一期、二期、三期金融机构融资可研,与招商投资方签订相关的协议。 |
98万 |
98万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不含有关部门审批周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2、近三年内在招投标等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招标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列入各项记录名单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落实政府招标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2年8月1日起至2022年8月5日截至止(上午9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4点30分至16点30分。);
2、获取地点: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慈溪市三北大街732号中兴大厦四楼405室)。
3、获取方式:有效的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报名不予受理。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8月1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巷分中心一楼开标室(慈溪市周巷镇环城北路428号)
3 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方式递交。邮寄送达地址: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慈溪市三北大街732号中兴大厦405),联系人:周昊,联系方式0574-63041902、13454745186。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4、疫情防控期间,不要求供应商人员必须到场参加现场招标活动,若供应商人员需参加现场招标活动,应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示7天内核酸阴性证明并接受疫情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请各供应商人员遵守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由于疫情防控的影响,请提早安排送达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招标网下载专区下载。
3、单位负责人***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慈溪市农垦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地址:***
传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