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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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8.09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周巷镇三座桥涵(建塘江桥、芦城涵及小安涵)改造工程 已由慈发改周审批〔****〕**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周巷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镇自筹,*财政按相关文件予以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建塘江桥位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改造工程 |
本招标项目 周巷镇三座桥涵(建塘江桥、芦城涵及小安涵)改造工程 已由慈发改周审批〔2022〕44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慈溪市周巷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镇自筹,市财政按相关文件予以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建塘江桥位于周巷镇景苑路;芦城涵位于周巷镇老芦庵路;小安涵位于周巷镇兴安路。
规模及合同估算价:建塘江桥改造内容:拆除桥板、台帽及标高3.4m以上台身,更换为跨径10m长60cm厚C40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桥面铺装采用10cm厚现浇C40防水砼,设置15cm厚支座垫块,设置伸缩缝。台后水泥砼板凿除后重新浇筑22cm厚单层钢筋C35砼板。改造后横断面总宽
7.7m,布置为 0.35m护栏+7m车行道+0.35m护栏芦城涵改造内容:拆除桥板、台帽及标高3.3m以上台身。改造后横断面总宽 7.7m,布置为 0.35m护栏+7m车行道+0.35m护栏。桥板采用4.4m长32cm厚C40钢筋混凝土实心板,桥面铺装采用10cm厚现浇C40 防水砼,设置15cm厚支座垫块。台后水泥砼板凿除后重新浇筑22cm厚单层钢筋C35砼板。小安涵改造内容:拆除桥板、台帽及标高3.6m以上台身。改造后横断面总宽7.2~8.1m,布置为 0.35m护栏+6.5~7.4m车行道+0.35m护栏。桥板采用5m长35cm厚C40钢筋混凝土实心板,桥面铺装采用10cm厚现浇C40 防水砼,设置15cm厚支座垫块。台后水泥砼板凿除后重新浇筑22cm厚单层钢筋C35砼板。合同估算价约54万元。标段: 1个。计划工期: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招标范围:桥梁工程、涵洞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名。
3.3资格审查最低要求详见附录1-附录5。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网上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单位进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镇级平台)中用数字证书(CA)登录获取招标文件。获取前投标单位须进行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和申领“数字证书、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公告发布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资料为电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招标资料每套售价50元,在开标时收取,售后不退。获取截止时间至2022年 08 月 05 日17时。只有从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才能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08 月 09 日9时30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文件递交至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巷分中心开标室(慈溪市周巷镇环城北路428号周巷镇人民政府一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7.3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和申领“数字证书”,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服务指南。
7.4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投标人派相关人员进入慈溪市周巷镇公共资源交易场所,须主动配合测温、亮双码(健康码、行程码)、戴口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并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有违反相关疫情防控条例,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8.招标(代理)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市周巷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周巷环城北路428号 地址:***
联系人:胡工 联系人***
电 话:0574-63720211 电 话:0574-63976705
传 真:/ 传 真:0574-63976705
附录:资格审查最低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投标人须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投标人必须按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和公示。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承诺提供不少于 1 万元人民币供本工程在施工需要时使用(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的情形。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被相关部门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 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按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 录入和公示。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1、持有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2、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任项目经理。 3、上述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按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和公示。 |
*** | 1 |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2、上述拟委任的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按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和公示。 |
注:
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4.上述人员年龄界定以开标日期为界限,至开标时间(含开标当日)年龄须小于或等于6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