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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蔬菜、肉禽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7.31 标签: 陕西省招标 安康市招标 学校招标 
加入日期:2022.07.31
截止日期:2022.08.22
招标代理: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安康市
内 容: 项目概况 ***学校食堂大宗食材(蔬菜、肉禽类)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省公共**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CZB******** 项目名称:***学校食堂大宗食材(蔬菜、肉禽类)采购项
关键词: 学校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紫阳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蔬菜、肉禽类)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8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CZB20210425

项目名称:紫阳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蔬菜、肉禽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紫阳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蔬菜、肉禽类)采购项目第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45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53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服务及验收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蔬菜

紫阳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蔬菜、肉禽类)采购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530,000

4,53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年

合同包2(紫阳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蔬菜、肉禽类)采购项目第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59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92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服务及验收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蔬菜

学校食堂大宗食材(蔬菜、肉禽类)采购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920,000

5,92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年

合同包3(紫阳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蔬菜、肉禽类)采购项目第三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62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2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服务及验收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蔬菜

大宗食材(蔬菜、肉禽类)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250,000

6,25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年

合同包4(紫阳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蔬菜、肉禽类)采购项目第四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69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99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服务及验收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蔬菜

学校食堂大宗食材(蔬菜、肉禽类)采购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990,000

6,99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年

合同包5(紫阳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蔬菜、肉禽类)采购项目第五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50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1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服务及验收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5-1

蔬菜

学校食堂大宗食材(蔬菜、肉禽类)采购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010,000

5,01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紫阳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蔬菜、肉禽类)采购项目第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其他政府采购需要落实的政策要求。

合同包2(紫阳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蔬菜、肉禽类)采购项目第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其他政府采购需要落实的政策要求。

合同包3(紫阳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蔬菜、肉禽类)采购项目第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其他政府采购需要落实的政策要求。

合同包4(紫阳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蔬菜、肉禽类)采购项目第四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其他政府采购需要落实的政策要求。

合同包5(紫阳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蔬菜、肉禽类)采购项目第五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其他政府采购需要落实的政策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紫阳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蔬菜、肉禽类)采购项目第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报名截止日至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供应商自投标以来近一年任意三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蔬菜除外),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厂家直接参与投标的不需要提供)。(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合同包2(紫阳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蔬菜、肉禽类)采购项目第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报名截止日至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供应商自投标以来近一年任意三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蔬菜除外),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厂家直接参与投标的不需要提供)。(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合同包3(紫阳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蔬菜、肉禽类)采购项目第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报名截止日至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供应商自投标以来近一年任意三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蔬菜除外),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厂家直接参与投标的不需要提供)。(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合同包4(紫阳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蔬菜、肉禽类)采购项目第四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报名截止日至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供应商自投标以来近一年任意三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蔬菜除外),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厂家直接参与投标的不需要提供)。(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合同包5(紫阳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蔬菜、肉禽类)采购项目第五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报名截止日至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供应商自投标以来近一年任意三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蔬菜除外),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厂家直接参与投标的不需要提供)。(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8月22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注: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 CA 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请在文件发售时间以内携带单位介绍信、报名成功网页截图、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进行缴费登记;未在规定文件发售时间缴费登记的,视为无效。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完成缴费流程,否则报名无效,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文件;缴费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扩展名为(*.SXSZF)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发售时间内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将导致投标被拒绝。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280095、4009980000。 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紫阳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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