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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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8.04 |
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相关配套性文件研究服务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生态环境局现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相关配套性文件研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采购人 ***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 《***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 |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现就“《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相关配套性文件研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采购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
《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相关配套性文件研究服务项目
三、项目公示时间
2022年7月29日至2022年8月4日。
四、项目内容
按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工作要求,为《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相关的配套性文件制定提供技术研究服务,主要包括:1)协助调研国内有关地区的相关文件制定情况;2)协助研究配套性文件制定思路;3)配合文本编制及意见征集工作;4)配合文件制定审查工作;5)协助开展文件发布后的实施准备工作。
五、项目经费
服务经费限价10万元,报价超过上限的无效。费用拟分三期支付。
六、服务机构的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依法依规成立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等。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服务机构需委派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相关知识背景及专业能力的人员组成专项服务团队。
七、报名期限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2022年7月29日至2022年8月4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通过纸质邮寄方式提交以下材料进行报名: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无失信行为且未受处分承诺书;
3.项目需求响应、报价;
4.项目实施方案(计划);
5.参与立法或政策文件制定相关服务经验证明材料(相关生态环境领域优先)。
报名材料纸质件需一式五份并加盖骑缝公章,另附电子版光盘一份,务必注明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寄送至: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1号510室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八、服务机构确定及公示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对报名材料进行综合比选后确定,结果将在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不另行通知,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九、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电话:***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三)报名单位须确保提交的各项材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