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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大道(高铁大道-周集大道)道路工程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7.29 标签: 河南省招标 监理招标 道路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2.07.29
截止日期:2022.08.23
地 区:河南省
内 容:华商大道(高铁大道-周集大道)道路工程及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商大道(高铁大道-周集大道)道路工程及监理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管理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
关键词: 监理 道路 路
 
招标公告正文

华商大道(高铁大道-周集大道)道路工程及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商大道(高铁大道-周集大道)道路工程及监理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商大道(高铁大道-周集大道)道路工程及监理项目;

2.2项目编号:商示工程【2022】038号;招标编号:商工程【2022】233号;

2.3建设地点:商丘市示范区境内;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有特殊说明的,按说明执行);

第二标段:施工及验收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

2.6工期:

第一、二标段:360日历天;

第二标段: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华商大道(高铁大道-周集大道)道路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施工及验收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

2.9项目总投资额:175160870.23元

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174116470.23元(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标段招标控制价:10444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注:联合体投标的以具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为牵头人的联合体具备即可。

第二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及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第一、二标段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3.2.1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审计合格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年份起计)。

3.2.2信用中国:(联合体所有成员)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包含日期的查询页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做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日期必须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3.2.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3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

3.5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3.5.1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5.2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联合投标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5.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5.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款的支付。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商丘市)(https://ggzyjy.shangqiu.gov.cn)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或者登陆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2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

4.3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特别提醒:未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  

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有关信息

    5.1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8月23日09:00分整(北京时间)。

    5.2 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席位十六(商丘市中州路与南京路交叉口西南角)。

    5.3 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2022年8月23日9时00分至2022年8月23日11时0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4 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5 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5.6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投标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

    6. 投标保证金交纳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6.2 投标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6.3 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2022年8月1日9:00至2022年8月23日00:0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jy.shangqiu.gov.cn/#)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6.4 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交纳及到账时间:2022年8月1日9:00至2022年8月22日17:00时截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获取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jy.shangqiu.gov.cn)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金账号”。(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

    电子投标保函递交注意事项:

    交纳方式: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专区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中选择“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使用要求、使用方法:投标人可以使用电子投标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且各出函机构出具的符合法律规定的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与现金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可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自主选择出函机构开具电子投标保函,但必须在投标截止当天零时前开具成功。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系统2020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

    7. 特别声明

    7.1在该工程招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2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3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

    7.4中标候选人存在7.1、7.2、7.3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7.4.1没收投标保证金;

    7.4.2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7.4.3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公告“7. 特别声明”中的内容进行响应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招标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及《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局

地    址:商丘市阳光路北海路东1000米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河南梵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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