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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7#达标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7.29 标签: 江苏省招标 连云港市招标 施工招标招标 
加入日期:2022.07.29
截止日期:2022.08.10
地 区:连云港
内 容: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发改投资[****]***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
关键词: 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7#达标区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发改投资[2022]16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祥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经济开发区,东至通榆河、南至上海路、西至宁连高速、北至324省道(长安路) ;

2.1.2建设规模:总面积约2.85km2,具体内容包括新建DN200-300、PE100管约23000m、新建钢筋混凝土管1345m、新建化粪池16座、新建隔油池67座、新建雨污水检查井1831座等。涉及达标区内的腾际怡圣园、清华园、北国欣居、季尧安置区等13个居住区及及灌云县开发区实验学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机关单位。

2.1.3招标控制价:  19846164.63元;

2.1.4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标准:合格 ;

2.2 招标范围:灌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7#达标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3本工程主要材料推荐品牌:

PE管:联塑、中财、星河、江特、宝鹏

备注:(1)投标人采购的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招标人有权针对每一批进场材料随机现场取样送检,如检验结果不合格,投标人须无条件停止使用、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合格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同时投标人须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投标人须在上述推荐品牌中选择品牌,如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品牌以外的产品,应为同一档次或优于招标文件所推荐的品牌产品,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并提供招标人同意书(须加盖招标人公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3)施工期间,以上所有材料须经招标人确认并同意后,方可采购进场、施工、安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2)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自2020年7月29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自2021年7月29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自2022年4月29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文、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文、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文。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年1月-2022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等证明材料。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5)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连建发[2021]338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

(6)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7)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

(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  8  月 10  日  9  时 00  分;

5.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6.资格审查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真实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则必须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5)项目负责人***

(6)项目负责人***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投标人品牌承诺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中第1-6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7-9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1.2评标入围方法

评标入围方法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 20 家(含20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下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 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 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15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15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 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7 家和平均值以下 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入不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7.2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1)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2)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用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本项目招标K2取值为90%。

说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叁拾玖万陆仟玖佰元整(¥:39690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祥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经济开发区西苑南路东侧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国际大厦12楼

邮    编:  222000                          邮    编: 222006 

联 系 人:   孙工                           联 系 人***

电    话: 13775566305                      电    话:0518-85112329

11.其它要求

11.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11.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使用网络投标CA密码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开标系统;

11.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客服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

0518-85861319

黄工(造价)

15896100880









提醒: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

11.4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

CA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客服电话

4001662366

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11.5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后递交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

(3)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投标。

(4)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或者不提供“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

(5)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非绿码、无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人员的情况,均由采购人(招标人)负责处理。

(7)疫情期间,代理机构自觉做好评委登记防疫工作,开标评标现场的防疫工作由建设单位(招标人)负责。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特别提醒: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径中高风险地区,入灌(灌云县)后需到集中隔离区隔离14天,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其他一律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项目参与者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委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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