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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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8.10 |
招标代理: | 湖南省多维度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研究院 |
地 区: | 湖南省 |
内 容: | ***城*智慧交通及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受***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城*智慧交通及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
关键词: | 停车场 |
祁阳县城市智慧交通及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受祁阳市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湖南省多维度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研究院对祁阳县城市智慧交通及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祁阳县城市智慧交通及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HNDWD-2022-QYCG01
3、建设内容与规模:公共停车场建设规划用地面积478亩,新增19个城市停车场,9000个停车位,配套建设充电桩,停车场设备及服务用房等。对城市1. 6万个公共车位(包括本次新增9000个车位,以及现有公共停车位7000个车位)实施智慧管理及停车位标准化建设,建立城市停车诱导系统,采用手机APP实时发布停车位信息,实现停车位的快速流转共享。
二、采购项目预算:
序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项目预算 (万元人民币) |
项目最高限价 (万元人民币) |
1 |
祁阳县城市智慧交通及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 |
1 |
项 |
43008万元 |
43008万元 |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5亿元以上融资能力,并提供能为本项目融资的承诺函。
(2)建筑资质三级以上
3、单位负责人***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的记录网上截图。)
6、联合体。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2年 8 月 1 日起至2022年 8 月 5 日,每日上午8:00时到12:00时,下午15:00时到18: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证明资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湖南省多维度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研究院(祁阳市浯溪街道办事处金盆路102号)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400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 年 8 月10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谈判时间:2022 年8 月 10日 9 时30分(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湖南省多维度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研究院(祁阳市浯溪街道办事处金盆路102号)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招标网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
采 购 人:祁阳市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多维度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研究院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