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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刘埠渔港管理用房项目等资格后审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2.07.29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通市招标 渔港招标 
加入日期:2022.07.29
截止日期:2022.08.09
招标代理:如东方圆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南通市
内 容: 项目编号A****************项目名称***刘埠渔港管理用房项目标段编号A**********************标段名称***刘埠渔港管理用房项目工程类型施工 ***刘埠渔港管理用房**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刘埠渔港管理用房**工程项目已由***
关键词: 渔港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A3206230340000517 项目名称 如东县刘埠渔港管理用房项目
标段编号 A3206230340000517001001 标段名称 如东县刘埠渔港管理用房项目
工程类型 施工

如东县刘埠渔港管理用房新建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县刘埠渔港管理用房新建工程项目已由如东县行政审批局以苏发改农经发【2014】125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江苏省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如东方圆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东县刘埠渔港管理用房新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636.82m2,建筑高度22.95米,项目总投资约65054万元 。 (具体招标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本项目工程造价约29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360 日历天(含试桩时间)。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8月2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2023年8月15日。

2.1.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2招标范围包含: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内容。

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1.4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2020年6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2)自2021年6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3)自2022年3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自2017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资格审查标准。

3.6其他要求:

(1)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2)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 至2022年8月8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9日9时00分,解密截止时间:系统默认的60分钟为解密时限,以鸿雁系统倒计时为准。若遇系统问题,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解密时限,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若本项目投标单位出现以下情形,招标人则采取以下方法随机抽取部分投标单位来进行评审,具体规定如 下: 本工程抽签按如下办法进行:由招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入围号分配”界面随机抽取各单位入围号,若 本工程签到投标单位不足 20 家(含 20 家)全部入围,参与资格评审;若本工程签到投标单位超过20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20家投标单位,参与资格评审;若参与资格评审的单位中,部分单位资格审查未通过,则招标人不再另行抽取替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单位于投标截止日期前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主体登录——项目响应方登录”,凭企业 CA 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等相关招标资料,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 开标说明

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时不需提供纸质文件,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后附件“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

联 系 人***

电    话:0513-84117017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如东方圆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县掘港镇

    联 系 人***

电    话:18260537201                

传    真:       /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本工程抽签按如下办法进行:由招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入围号分配”界面随机抽取各单位入围号,若本工程签到投标单位不足20家(含20家)全部入围,参与资格评审;若本工程签到投标单位超过20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20家投标单位,参与资格评审;若参与资格评审的单位中,部分单位资格审查未通过,则招标人不再另行抽取替补。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拟派项目负责人***

***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100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90%;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3.3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1分,每高1%扣 1.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附件A:         

 

评标入围方法

t方法一:抽签入围

本工程抽签按如下办法进行:由招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入围号分配”界面随机抽取各单位入围号,若本工程签到投标单位不足20家(含20家)全部入围,参与资格评审;若本工程签到投标单位超过20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20家投标单位,参与资格评审;若参与资格评审的单位中,部分单位资格审查未通过,则招标人不再另行抽取替补。

 

 

 

 

 

 

 

 

 

 

 

 

 

 

 

 

 

 

 

 

附件B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投标人的商务标必须响应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招标人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下列二个评标办法中确定一个最终的商务标评审标准。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 20%(四舍五入取整,未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 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为 95%、96%、97%、 98%。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100 分,有效投标报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1 分, 每高 1%扣 1.5 分(不足 1%时采用插入法)。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招标控 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Q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从 65%、70%、75%、80%、85%五个值中随机抽 取确定,Q2=1-Q1;K1 的取值为 95%、96%、97%、 98%,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 抽取确定;K2 为:90% 。

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100 分,有效投标报价 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1 分,每高 1%扣 1.5 分(不足 1%时采用插入法)。   

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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