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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三溪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新建、完善)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7.29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施工招标招标 
加入日期:2022.07.29
截止日期:2022.08.22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三溪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完善)施工 *.*项目业主:***三溪镇人民政府 *.*项目批准部门:***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批准文号:乐发改投审〔****〕**号 *.*项目代码:****-******-**-**-******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关键词: 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乐昌市三溪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新建、完善)施工

1.2 项目业主:乐昌市三溪镇人民政府

1.3 项目批准部门:乐昌市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 乐发改投审〔2022〕49号

1.5 项目代码:2207-440281-16-01-701119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性资金,100%

1.7 招标人:乐昌市三溪镇人民政府

1.8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投标费用、工期和质量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乐昌市三溪镇。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三溪镇小车岭等25个自然村,新建完善处理设施及车头园等20个自然村完善污水处理设施。

2.1.3 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2520.36万元,其中:工程费2200.65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2.2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4工期和质量

2.4.1工期:本招标项目施工工期为150个日历天。

2.4.2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格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2.4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有以下情形的,本次招标予以认可:

(1)由国家住建部核发的资质,有效期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2)投标人提供了2022年1月1日前由国家住建部已受理的资质延期申请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资质有效期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3)由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4)由外省各级住建部门核发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提供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印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3 相关人员要求

3.3.1拟派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核准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广东省住建厅核准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在“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建成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2 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

3.3.3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 1 人。

3.3.4 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4 禁止投标条款

3.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6)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7)为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单位名称

拒绝原因

1

乐昌市三溪镇人民政府

为本招标项目的业主单位

2

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可研编制单位

3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

4

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单位

5

待定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单位

6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5 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投标报名

4.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portal.ythpt.sg.gov.cn),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portal.ythpt.sg.gov.cn),在【交易指引】栏目中建设工程交易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整合建设项目建设工程交易(投标人)用户手册》(附件2),了解网上报名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18819797080/0751-8379671 叶先生,业务咨询电话:***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粤企签”或GDCA/SZCA/NETCA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印章,并在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portal.ythpt.sg.gov.cn)办理办理企业入库、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事宜,具体请在平台查阅相应的交易指引。

已入库企业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印章。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3 投标保证

4.3.1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0元的投标保证。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担保截止时间(详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办理电子保函。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portal.ythpt.sg.gov.cn),在【交易指引】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保险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

①.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②.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金额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③.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发包人必须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需有项目预付款。

④.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治欠办函〔2021〕49号)要求,鼓励项目采用担保,担保形式可包括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以及专业工程担保公司保函等。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提问和答疑

5.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含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

6.1.1 递交时间和地点: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1.2 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上传加盖了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录入相关信息及标书页码信息,(页码起始从封面开始)并提交投标标书。提交标书为已加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参照《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指引》。

本项目评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进行招标投标(投标人应根据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编辑投标相关内容、按招标文件电子投标要求上传已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投标文件完成上传后,投标人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并提交标书。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提交已加密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6.1.3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重新上传修改后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投标人不得撤回、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投标人代表”)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签到。

6.2.1签到时间和地点: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2.2 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应为同一人。如果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到场、确需临时另行委托他人的,投标人应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就以上情况形成书面变更声明(盖单位章),由重新委托的代理人带至现场一并递交。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 投标人除递交投标文件备用U盘外,如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应一并递交(附一式两份清单)。

6.4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5 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

(2)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

(3)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不是同一人的,但投标人发生本公告第6.1.2目所描述的情形、并递交了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的除外。

 6.6 因到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其记录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信息不符,或到场人员所持身份证不是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识辨信息损毁而无法读取等情况导致电子签到失败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指投标文件备用U盘)。

6.7 前来参加本次开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续关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ythpt.sg.gov.cn)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动态信息,以其为准,并按要求当场出示相关证明。

    7.投标有效期

本次招标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自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之日起计。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不予退还。

8.开标

8.1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8.2 开标程序

(1)主持人(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人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宣读开标纪律。

(2)主持人宣布唱标人、记录人、见证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唱标人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和名称,并现场核实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数量和名称。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将有关情形在《开标一览表》“备注”栏中注明。

(4)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电子投标信息进行解密,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自动生成《投标保证缴纳情况表》和《开标一览表》。

(5)唱标人检查《投标保证缴纳情况表》中各投标人所缴纳投标保证的金额、有效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若不符合规定,该投标人的投标无效。将有关情形在《投标保证缴纳情况表》“备注”栏中注明。

备注:因本工程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进行招标,在唱标环节以网上签到电子解密唱标信息为准。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采用线上评审,评审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6)投标文件的解密

按照前面开标程序处理后,剩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应解密。

(7)主持人宣布有关注意事项后,宣布开标结束。

8.3 电子投标及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

8.3.1 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指引栏目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8.3.2 允许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U盘备用。递交的U盘不得加密,U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U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进行电子投标,将不再读取提交的投标人U盘信息。

8.3.3 补救方案

(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U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U盘内容为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U盘的,视为无效投标。

(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

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交易系统故障导致电子文件无法读取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U盘,并按U盘内容进行评审。

(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8.3.4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本次招标不适用)

8.4 投标人对开标相关事项有异议的,必须在开标期间和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在案。对开标事项的异议未在开标期间和开标现场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3)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portal.ythpt.sg.gov.cn)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单位名称:乐昌市三溪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0.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0.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昌分中心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0.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

办公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1.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 7 月 29 日 20 时00分至2022年 8 月 5 日24时00分

2

网上报名

截止时间

 2022年 8 月 5 日24时00分

3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2022年 8 月 12 日16时00分

4

网上答疑

时间

 2022年 8 月 12 日16时30分至2022年 8 月 15 日16时00分

5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 8 月 21 日14时30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 8 月 21 日14时30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2022年 8 月 21 日14时30分。

6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2022年 8 月 22 日14时30分

7

电子签到及递交资料时间

 2022年 8 月 22 日14时00分至2022年 8 月 22 日14时30分

8

电子签到及递交资料地点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昌分中心

地址:***

***

开标时间

 2022年 8 月 22 日14时30分

10

开标地点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昌分中心

地址:***

***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资料文件及招标答疑书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招   标   人(盖章):乐昌市三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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