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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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8.02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开州区**局巡逻标识采购 项目编号:***************** 报价起止时间:****-**-** **:** -****-**-** **:** 采购单位:***开州区**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 |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重庆市开州区公安局巡逻标识采购
项目编号:62022072808169620
报价起止时间:2022-08-02 09:00 - 2022-08-02 11:00
采购单位:重庆市开州区公安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其他巡防力量巡逻袖标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标志类; 次要参数要求:其他巡防力量巡逻袖标:详见附件。; |
150个 | 2250.00 | - |
人民警察警用反光背心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反光背心; 次要参数要求:人民警察警用反光背心:详见附件。; |
350件 | 26250.00 | - |
其他巡防力量巡逻反光背心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反光背心; 次要参数要求:其他巡防力量巡逻反光背心:详见附件。; |
150件 | 9750.00 | - |
人民警察巡逻袖标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标志类; 次要参数要求:人民警察巡逻袖标:详见附件。; |
350个 | 5600.00 | - |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 (一)质量标准:供方必须提供由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对同类产品规定的质量、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配置要求与询价通知书相符,相关资料(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单、装箱清单等)齐全,不得出售假冒伪劣产品。 (二)产品质量保证期 1. 产品质量保证期:一年,从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 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 产品由制造商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由供方负责协调产品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 (三)质量保证期内售后服务内容 因产品自身质量问题造成损坏或故障的产品或零配件,供方或产品制造商负责对其进行免费维修、更换。 1. 远程响应:如需方工作需要,供方或本项目售后服务机构应当为需方提供软件免费升级服务。 2. 电话咨询:供方或本项目售后服务机构应当为需方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需方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需方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3. 现场响应:质量保证期内,供方或本项目售后服务机构负责日常设备巡检、维保等,及时响应需方技术服务要求。遇到技术问题或设备故障,供方应在2小时内响应,无法在4小时内修复的,需在24小时内提供可替代的解决方案,每24小时内未修复则质保期限顺延一日。若供方在接到通知后没有响应或派员前来处理问题,则视为供方承认产品及服务存在质量问题,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四)质保期外服务要求:供方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
交货期、交货地点 | (一)交货期 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交货。 (二)交货地点 重庆市开州区 |
验收方式 |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
知识产权 | 需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报价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
违约责任 | 采购合同签订后,供、需双方须严格执行本合同条款的规定,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延误,不在此条款内。 供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交付产品(或提供服务)对需方造成损失或影响需方工作开展,每逾期一日,供方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总金额×0.1%),逾期十日,需方可没收供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拒付合同价款并可解除合同。 如有单方申请解除合同或拒不履行合同约定导致违约的,违约方需向未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总金额×20%)。 |
付款方式 | (一)付款方式 1.本项目签订采购合同起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成交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供货,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 3.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转款回执、发票、合同及验收报告等资料向采购人申请支付合同价款。 4.采购人审核付款资料合格后,一次性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 (二)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剩余履约保证金自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届满后由无息返还给成交供应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