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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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8.10 |
招标代理: | 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区金峰镇首台村乡村**提升工程(进村主干道及横岭至冰心祖居段)工程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ZDL-FZZB-****-*** 致:**国达建设有限公司、**康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省奋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景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金峰镇首台村乡村**提升工程(进村主 |
招标编号:ZDL-FZZB-2022-016
致:福建国达建设有限公司、福州康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奋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景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乐区金峰镇首台村乡村振兴提升工程(进村主干道及横岭至冰心祖居段)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首台村村民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源 市、区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村财 ,招标人为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首台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首台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招标控制价为354911元 ,K值为:15%,发包价为:301674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园林绿化工程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长乐区金峰镇首台村乡村振兴提升工程(进村主干道及横岭至冰心祖居段)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354911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验收规范CJJ82-2012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经营范围内含园林绿化的工商营业执照。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 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XML 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7 月27日至2022年 8月 1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1号楼703)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受邀请单位介绍信及指派前来购买标书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须提供核实)。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 8 月10 日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地点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
5.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持一份不需要密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以及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收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做为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要求办理了投标报名手续的证明,一份招标文件收款收据只能递交一份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首台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18960893008,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0591-38165851 ,传真:***
联系人***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电话***
附件:确认通知(格式)
确 认 通 知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