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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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8.18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石梁湖下游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梁湖下游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审批﹝****﹞***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区惠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区惠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 |
本招标项目石梁湖下游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已由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审批﹝2022﹞29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永川区惠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永川区惠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永川区俊豪文昌里东侧Y字形河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重庆市永川城区东北面新城区C标准分区内,是一个以防洪护岸治理、污水截流为主、兼顾改善水生态环境和美化城区的综合治理工程。本工程主要由新建防洪护岸工程和新建排污管道组成。本工程治理河道轴线总长864m,其中:干流长560m,支流长304m。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新建DN300排污管道518m。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98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工程费用690.86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新建防洪护岸工程和新建排污管道。涉及专业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边坡工程、挡护工程、排水工程等全部内容和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
2.5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永川区惠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芳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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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 地址: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402160 | 邮编: | 402160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石梁湖下游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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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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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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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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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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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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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9132821105010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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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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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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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102029000908977-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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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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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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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601010400239230000005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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