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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湘潭经开区江声中学弱电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2.07.26 标签: 湖南省招标 湘潭市招标 中学招标 
加入日期:2022.07.26
截止日期:2022.08.22
招标代理:湘潭市众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区:湘潭市
内 容:**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经开区江声中学弱电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经开区江声中学弱电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经开区江声中学弱电智
关键词: 中学
 
招标公告正文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湘潭经开区江声中学弱电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的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湘潭经开区江声中学弱电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湘潭经开区江声中学弱电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经财采计[2022]027号
3、采购代理编号:XTZX-220702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人民币)
1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湘潭经开区江声中学弱电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采购需求
3700854.69元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部分设备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落实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6)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1.3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户开户证明材料;
1.4提交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由投标人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承诺函。(“近三个月”是指2022年4、5、6月连续三个月。)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及澄清答疑发布
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8月2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该时间段内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4018.jhtml。)
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3、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需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投标人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方式***
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北京时间)。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投标解密采取现场解密的方式,请投标人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锁到达开标现场,否则将无法完成标书解密。在解密时间开始后,按顺序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按无效投标处理。
4、开标地点(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2楼)。
5、未进行网上投标确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或银行保函。
2.1银行转账:(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人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详见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首页>下载专区>资料下载>正文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保证金缴纳和到账查询操作方法)。
2.2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投标人可在交易平台自主选择“保证保险、银行电子保函、担保保函”三种方式,选择后系统将转至第三方平台-“工保网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2.3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原件),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
2.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及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5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查询未到账的,视同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无效。
七、发布公告媒体及期限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政府采购网和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步发布(若公告时间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为准)。
2、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方式及评标办法
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
九、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采购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结果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十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湘潭市众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必须严格按照湖南省和湘潭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和管理要求实行(请各投标人自行了解相关疫情防控政策和管理要求,如因不了解或未按要求实行,造成不能正常投标的,其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3、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4、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外来潭返潭人员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
5、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6、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
7、疫情防控期间,所有进入交易中心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新冠疫苗接种记录,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外来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还必须提供一周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禁止非绿码者进入。体温超过37.3℃,近14日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封闭风控区域、发生疫情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等四类人员一律不准入场。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1: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测温人(签名)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人员身份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参加: □ 开标 □ 评标 开评标室号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是否在2022年  月  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到达时间为:
 
2022年  月  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否
□是,接触时间为: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2022年  月  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否   □是
离开湘潭市去往:                   返潭日期: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从              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2:
请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代表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证  明
经核实,本单位(投标单位名称)                 的授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的开标会议。最近14天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近期没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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