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7.26 |
---|---|
截止日期: | 2022.08.02 |
地 区: | 上海市 |
内 容: | ****年*月**日,***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沪**破***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任宝根对**金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瑞”)的破产清算申请,并裁定该案由***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年*月**日,***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华皓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金瑞 |
2021年8月31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沪03破2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任宝根对上海金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瑞”)的破产清算申请,并裁定该案由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2021年9月28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上海华皓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上海金瑞的管理人。为有效整合破产企业资源,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管理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买受人。本次招募的意向买受人可通过资质平移或股权转让方式受让上海金瑞所有建筑资质,意向买受人受让资质所支付的对价作为破产财产清偿破产债权。现就意向买受人招募条件及流程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上海金瑞基本情况
上海金瑞于2001年5月31日经常上海市工商局核准登记成立,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703369242T,法定代表人李百生,住所地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板桥东路777号。
二、资质情况简介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证书编号:D231542761,发证日期:2016年7月8日,证书有效期至 2022年9月30日;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证书编号;D231542761,发证日期;2016年7月8日,证书有效期至2022年9月30日。
三、投资标的
子公司100%的股权,该子公司持有建筑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四、意向买受人条件
1、意向买受人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的法人及非法人(包括自然人)。
2、意向买受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且有足够的资金进行投资。
3、意向买受人最近三年内无违法犯罪行为,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人 民 法 院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最 近 三 年 内 也 未 被 列 入 信 用 中 国 网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本次招募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报名。
5、本项目设定最低报价为 700 万元人民币,如意向买受人报价低于 700 万元人民币的,其参与投资资格直接被取消。
6、近一年内成功中标且分立完成过两家破产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更高等级资质的成功案例。提交投资协议原件,投资款支付转账凭证、完成证明等充分证明案例真实性的材料。
7、意向买受人能够自主开展工作,熟悉工商、税务、住建等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流程,并自行办理完成包括子公司设立、股权转让、资质剥离、不良信用记录修复等涉及本次资质处置过程中的全部相关手续,需自行承担资质处置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五、保证金
(一)保证金的支付方式
意向买受人需于提交报名资料,同时并缴纳保证金人民币 100 万元(大写 壹佰 万元)至上海金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账户(户名:上海金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50131000872648503),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丧失遴选资格。因意向买受人原因导致转账失败或资金损失的,保证金视为未缴纳,且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保证金的退还
若意向买受人未被中选为意向买受人、则该保证金在三个工作日内由管理人无息返还至原账户;中选意向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价款。
(三)保证金的没收
1.意向买受人被确认为意向买受人后,应于意向买受人主体资格确定之日起三日内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书》(见附件)。如逾期或拒绝签订协议的,则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
2.意向买受人中选后,无论何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关于资质政策调整导致资质无法分立的)导致意向买受人受让资质方案无法实施而放弃意向买受人身份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已付全部款项,意向买受人不得主张投资损失赔偿。
六、报名须知
报名须提交书面的报名材料
意向买受人为法人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均需要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需载明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意向买受人简介。主要包括基本情况、联系方式***
近一年内成功中标且分立完成过两家破产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更高等级资质的成功案例。提交投资协议原件,投资款支付转账凭证、完成证明等充分证明案例真实性的材料。
已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等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
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2日24时截止。意向买受人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提交至管理人处并成功缴纳保证金,视为报名成功。邮寄方式送达的,应当保证于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报名地点,管理人逾期未收到邮寄报名材料的,视为未报名。
报名地点
报名材料递交地点(邮寄送达地点):上海市延平路121号29楼;联系人:孙雁敏 ;联系电话***
七.意向买受人确定方式
采取现场竞价形式,以700万元底价起,每轮加价幅度5万元,以现场竞买最高价者中标,现场发放中标通知书(如至报名截止日,有且仅有一位意向买受人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视为当然意向买受人)。
八.瑕疵和风险披露
上海金瑞所拥有的建筑资质,鉴于上海金瑞已停止经营,故无法提供维护资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所必须的人员、证件。意向买受人应当自行对上海金瑞的资质等相关情况进行尽职调查,并自行判断上述资质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能否存续、延续,管理人不作保证。
由于政策变动,资质平移能否操作存在不确定性,故管理人不承诺资质平移的成功对此管理人不承诺具体时间进度,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需由意向买受人自行承担。请意向买受人在报名前考虑资金成本、时间成本和投资风险。
由于上海金瑞已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员工均已离职,不存在建造师等职称人员和其他人员,亦无相应证书,意向买受人需自行配备。
九、特别说明
1、本招募公告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解释权归管理人。
2、参加报名的意向投资方所提供的全部报名材料管理人予以保密,报名时间未截止前,管理人不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报名的情况。
3、竞买成交后,意向买受人需在三日内与管理人签署投资协议,并按照投资协议支付投资款;意向买受人拒绝签订投资协议的,视为意向买受人毁约,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意向买受人需自行完成金瑞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设立并承担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全部费用,管理人仅负责提供必要协助(资质分立的全部费用以及管理人在协助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都由意向买受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