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一)在国家正常工作日内,每天按甲方所规定的用餐时间保证准时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早、中两顿工作用餐。乙方服务标准为:早餐供应品种不低于6个品种;中餐供应品种至少包括荤菜3个、素菜3个、汤类1个,水果,牛奶。非国家正常工作日,如甲方工作需要临时安排用餐,应根据甲方要求派员做好饭菜,保证甲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负责采购甲方食堂加工所需的原、辅材料并运输。
(三)按《食品卫生法》的要求认真做好甲方食堂及职工用餐场所环境的清洁卫生,以及所有食品加工设施、餐具的清洁卫生。
(四)餐费标准为正式职工按每人每月1030元以内、临聘人员按每人每月330元以内,加班或临时接待用餐费按每人每餐30元另行计算。当月发生的餐费,于次月5日前报甲方进行审核。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享受乙方提供良好的膳食服务,有权向乙方反映就餐人员对乙方工作的意见,并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2、甲方有权加强对职工食堂的行政管理工作。
3、甲方有权对食堂饭菜质量、清洁卫生以及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和身体健康情况进行抽查。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与食堂工作人员提供厨师等级证。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季度按甲方要求更换厨师长和白案师,以便更换口味,提高服务质量。
6、甲方有权对库存的物品、材料数量进行检查和盘点,与乙方一道进行成本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