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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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8.17 |
招标业主: |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信息公开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 ***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采购人: 名称:***自然**和规划局 地址:*****大道北路****号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关键词: | 规划 |
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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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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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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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282202206002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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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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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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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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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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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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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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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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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1: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土地规划机构乙级及以上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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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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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时间:2022-07-25 14:24:40,领取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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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22-08-17 1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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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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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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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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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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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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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慈溪市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7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282202206002169
项目名称:慈溪市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5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慈溪市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研究范围为慈溪市域范围;规划范围为总面积约980平方公里(原杭州湾新区除外)。规划内容主要包括文化设施、教育设施、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社会福利设施(含养老、殡葬等)等五大类设施,以及农贸市场等设施。具体内容见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2年9月底,完成现状调研、资料收集,形成初步方案;2022年12 月提交最终成果,完成成果编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土地规划机构乙级及以上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5日至2022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7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7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