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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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7.28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对标提升工程行动计划(****-****年)的通知》(浙委办发〔****〕**号)、《***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司关于印发***推进企业管理创新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甬制高办〔****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对标提升工程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浙委办发〔2021〕23号)、《宁波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司关于印发宁波市推进企业管理创新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的通知》(甬制高办〔2021〕19号)和《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宁波市企业管理创新提升星级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22年度企业管理创新提升星级评价工作,现公开招选专业的管理咨询机构参与本项工作。要求如下:
一、 招选机构数量:6家。
报名机构条件:
1、具备管理咨询服务资质;
2、具备相应的人员力量和服务能力:机构内有专家入选浙江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对标提升专家(第一批)名单或宁波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对标提升星级评价专家库(第一批)名单(参见浙经信合作便函〔2021〕79号、甬经信企服〔2021〕164号等文件)。
二、基准价格:每家企业的星级评价费用为600元(含税)。
三、具体服务要求:
1、能够按照《宁波市企业管理创新提升星级评价指南(试行)》在规定时限内完成40-60家企业的评价任务,每家企业现场验收需由入选省、市级专家库的专家带队,每家现场验收时间不低于1.5小时,参与现场验收评价专家人数不少于2人。
2、能够对被验收企业提出管理创新方面的提升建议(书面形式)。
3、能够在现场验收结束后提供所负责片区企业管理创新总体情况及提升建议报告(不少于2000字)
4、承诺不在验收期间开展与星级评定无关的业务,与被验收企业存在业务合作关系的,需主动提出回避,并对被验收企业的商业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如出现泄露评审对象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承诺评审结果;借机推销咨询与培训等业务;接受评审对象礼物、礼金与礼券等;诋毁或贬低其他咨询服务机构等情况的,取消参与北仑区企业管理创新提升星级评价工作资格,并向市经信局报告具体情况。
5、提供2场管理创新公益培训(可以提供直播或者录播形式的培训视频)
6、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交通、食宿自理)。
四、招选方式:
1、按照基准服务价格向管理咨询机构征集参与意向,在满足资质要求、服务要求、其他承诺事项的基础上,有意愿参与现场验收的管理咨询机构可以填写《企业管理创新星级评价现场验收意向征集函》,并于7月28日下班前反馈至北仑区经信局,逾期不候。联系人:张老师,电话:89384653;传真:***
2、根据参与意愿进行比选。如有意愿参与现场验收的管理咨询
机构数量超过6家,则采取抽签方式选择。如有意愿参与现场验收的管理咨询机构少于或等于6家,则全部入围。因入围的管理咨询机构少于6家造成的被验收企业数量变化,按照实际入围管理咨询机构数量进行调整。
附件:企业管理创新提升星级评价现场验收意向征集函
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