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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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8.03 |
地 区: | 湖南省 |
内 容: | 根据****年**省总河长令第*号《关于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的决定》及《***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河道采砂遗留的砂石尾堆)清障方案》的相关要求,我公司为指定区域清障砂石的处置单位。为迅速推进该项工作,结合目前*场实际情况,现就内转船舶运输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编号:CDXL*** |
根据2022年湖南省总河长令第8号《关于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的决定》及《桃源县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河道采砂遗留的砂石尾堆)清障方案》的相关要求,我公司为指定区域清障砂石的处置单位。为迅速推进该项工作,结合目前市场实际情况,现就内转船舶运输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编号:CDXL2022-0727
二、运输路线及相关要求
中标经营单位负责按县鑫达公司要求组织运输船舶,必须接受县鑫达公司的调度,从县鑫达公司施工地装载货物送至县鑫达公司指定的上岸点。中标经营单位方卸完货物后,应及时与县鑫达公司工作人员核对好航次和吨位,并在收货凭证上签字确认。
三、计量标准
按内转船舶装载吨位计量,具体数量以签单发航凭证核定的数量为准。
四、投标比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
五、比选方式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次处置将在县鑫达公司的门户网站进行公告,采取比选的方式公开处置。
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报名、相关资料获取时间及地点
1.参加比选单位需在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到常德创迪信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常德市武陵大道998号欢乐城1栋12楼),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公章;如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在2022年8月3日上午10:00前将比选保证金伍万元从比选单位账户转入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2.本次比选暂定时间2022年8月3日上午10:00在桃源县鑫达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4楼会议室(如比选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中标单位比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后成为中标经营单位,中标经营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与县鑫达公司签订《参运船舶运输合同》,逾期未签订《参运船舶运输合同》,即视为自愿放弃资格(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按竞价排序,由第二顺位递补,以此类推。
4.因本次行洪清障工作有不可确定性,由此导致县鑫达公司清理工作终止的,双方解除本协议并办理好对账结算,同时双方签订解除协议。自解除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县鑫达公司将船舶运输费全部退回至原打款账户中。
七、打款账户信息及注意事项
1.三“一致”:即报名单位、打款单位、协议签订单位必须为同一单位。
2.比选保证金的金额为:伍万元整。
比选保证金的账户: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
开户名称:常德创迪信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170450289
注:(1)比选保证金必须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船舶运输比选保证金”的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船舶运输比选保证金”的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⑵请将保证金于2022年8月3日上午10时00分前转入比选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桃源县鑫达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电 话:15115790996
地 址: 桃源县科创大厦7楼
比选代理机构:常德创迪信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附件: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比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桃源县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障砂石船舶运输公开比选活动。委托代理人在报名、比选、评比、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投 标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联 系 人:
电 话: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