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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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8.16 |
招标代理: |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信息公开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 ***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KXZJ-******* 采购人: 名称:***自然**和规划局**分局 地址:******惠风东路***号 联系人:丁工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 |
关键词: | 规划 制服 |
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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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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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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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XZJ-202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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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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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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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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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散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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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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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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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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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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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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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时间:2022-07-25 16:32:03,领取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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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22-08-16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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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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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办,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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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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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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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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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鄞州区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6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XZJ-2022151
项目名称:鄞州区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鄞州区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鄞州区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服务,具体详见“第四章 招标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鄞州区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及项目成果评审工作须于2023年1月30日前完成。(如遇上级政策、要求调整,成果提交和评审时间需随之调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5日至2022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6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详见电子显示屏),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评标,投标人可在线参加开标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6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落实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单位负责人***
4.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6.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方式):
(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投标人须在2022年8月12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收件人:朱琳 联系方式***
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当天投标人员需持绿色“甬行码”、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方可递交至开标室,详见电子显示屏。若投标人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
地 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办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