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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速公司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整治暨2022年桥梁专项维修项目SZGS-FPZ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7.22 标签: 江苏省招标 桥梁 施工招标招标 
加入日期:2022.07.22
截止日期:2022.08.11
招标业主: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高速公司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整治 暨****年桥梁专项维修项目 SZGS-FPZ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速公司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整治暨****年桥梁专项维修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工程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交投建设管理
关键词: 桥梁 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正文

苏州高速公司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整治

暨2022年桥梁专项维修项目

SZGS-FPZ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高速公司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整治暨2022年桥梁专项维修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工程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苏州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苏州高速公司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整治暨2022年桥梁专项维修项目SZGS-FPZ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

苏州高速公司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整治暨2022年桥梁专项维修项目分两部分工作内容:

  1.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整治工作。

  2. 根据苏嘉杭高速公路2021年度全线桥涵定期检查处治建议开展城区高架桥、草荡东中桥等桥梁专项维修工程。

    3.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SZGS-FPZ标段。

    (2)招标内容为:

    1、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整治工程工作内容包括增设20处防撞墩、5处防撞护舷等设施。

    2、2022年桥梁专项维修工程工作内容包括开展城区高架桥、草荡东中桥、钱阿港小桥、麻溪港大桥等桥梁专项维修工作。

    (3)计划工期

    1、 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整治工程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0月20日。

    2、2022年桥梁专项维修工程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桥梁养护甲级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对投标人的财务评价指标进行汇总、计算,投标人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低于60分;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桥梁新建项目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元的高速公路桥梁防撞墩新建项目。(以招投标信息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日期、工程类型为准)

    (4)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为 B 级或以上级别,且在最近一次苏州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的苏州市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良”级(含暂良)或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e、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最新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5)项目经理资格: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或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质;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b、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主要人员在岗情况认定按苏交建便函【2020】82号文附件2第8条执行】

    (6) 其他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均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b、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4.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完成备案。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 数字证书。

5.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含200元平台服务费)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南环东路1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

地    址:苏州市桐泾南路296号

联 系 人***

***

E-mail: SZJJ_DL@126.com

注: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9.其他

9.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9.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包括申请人资质信息、企业业绩、人员业绩、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信息、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等)。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及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且未提供证明材料导致无法判定是否符合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

9.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9.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 年 8 月 11 日 13 时 30 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2 年 8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11开标室(地址:***

注:建议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前投标人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注: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柜台领取,投标人须在空白处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号,并加盖单位章)可通过邮寄给招标代理的方式核对。

9.5若某标段预约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该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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