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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原材料供货及配送服务

信息发布日期:2022.07.22 标签: 江苏省招标 苏州市招标 学校招标 
加入日期:2022.07.22
截止日期:2022.08.12
招标代理:苏州合亿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苏州市
内 容:**师范大学**实验小学关于学校食堂原材料供货及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学校食堂原材料供货及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HYS****-XC-G-*** 项目
关键词: 学校
 
招标公告正文
南京师范大学相城实验小学关于学校食堂原材料供货及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学校食堂原材料供货及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8月1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HYS2022-XC-G-005

项目名称:学校食堂原材料供货及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伍佰陆拾玖万壹仟捌佰肆拾元整

人民币(小写):¥5691840.00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在不高于阳光食堂综合智能服务平台平均价的基础上,结合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每日公示的苏州市部分农贸市场零售均价、南环桥批发市场每日公示均价及学校周边农贸市场价格报折扣率,折扣率≤1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次为原材料供货及配送,包含南京师范大学相城实验小学、南京师范大学相城实验幼儿园,食堂目前就餐学生人数约2500名,教职工约240名(具体人数以学校为准)。

(二)服务及配送要求:

1、为进一步加强食堂原材料安全和卫生工作,不断改善食堂饭菜质量,规范食堂采购、配送流程,在经过一阶段试行、调研的基础上,决定施行食堂“集中采购、定点配送”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原材料定点供货商。供应品种为:鲜肉类、豆制品、水产、无公害蔬菜、禽、蛋类、冰冻食品类、干杂货、调味品、水果、鲜奶、大米面粉类、点心类及粮油等。

2、质量标准:

(1)鲜肉:使用品牌冷鲜肉,配送前向采购人提供《动物或动物食材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所有肉类食材经定点屠宰厂屠宰(提供屠宰证明);配送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其他货物混装,防止肉品二次污染。肉质新鲜,不注水,无病毒,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2)豆制品:以非转基因大豆或杂豆为主要原料,经过加工制成的食品,包括发酵豆制品、非发酵豆制品和大豆蛋白类制品,对豆制品的有关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规定,有QS标志。

(3)水产:必须符合GB2733-2015《鲜、冻动物性水食材卫生标准》、GB10132-2005《鱼糜制品卫生标准》、GB10144-2005《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GB19643-2005《藻类制品卫生标准》等。肉质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鲜鱼类必须生猛鲜活。

(4)无公害蔬菜:必须符合农食材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新鲜嫩绿,无黄叶,无菜虫,通过农药残留成分测试,蔬菜不带根,不带泥。

(5)禽、蛋类:有动物检疫证明,新鲜肥美,无内脏,不注水,无病毒,符合食品卫生要求。无公害禽蛋、新鲜、无变质、无臭蛋,符合GB2748-2003标准。

(6)冰冻食品: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

(7)干杂货: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或行业食品安全标准,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对食品的添加量严格控制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

(8)调味品:正规知名厂家或其代理商,需有商标牌号,需注明生产日期、产地、保质期,包装规格。

(9)水果:纯天然无公害,个头匀称、无斑点、无破损、果实成熟、味道纯正。

(10)奶制品:食材包装及外观干净、整洁,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条件标识清晰,须在保质期内。

(11)点心类:包子、馒头、麻球、饼干等,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

(12)大米、面粉类:大米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级别:一级,一年内新米;面粉必须符合GB1355-2005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级别:特一级,并能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13)深加工食品:深加工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存放及运输过程中应和其它菜品分开包装及堆放,包装袋(箱)应为食品专用袋(箱)。

(14)粮油:不得采购来源不明和周转桶装植物油或地沟油。

3、其他要求:

(1)配送食品全部经过国家规定的质检部门检验并有检测报告,安全可靠。

(2)所供食品的质量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食材质量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保证卫生安全,须无毒、无害、无腐烂,具有较好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农食材符合无公害或以上相关标准;调料等由正规厂家出品,相关证件齐全;干、杂货类须是正规厂家并具有合格证书且无任何有害添加剂的优质食材。配送的所有食材均需具有追踪溯源体系,并可追踪溯源。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食材,不得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经公安机关或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供货方(配送单位)责任的,其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

(3)数量及验收要求: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品种和数量、重量的准确性,采购人和中标单位分别建立采购和供应台账,确定专人(不少于两人)负责验收和送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单位每次随货附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由采购人验货后签字确认,作为送、收货的凭证。对于出现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等现象,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及时退换,并按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罚款处罚,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采购人正常餐饮供应不受影响。

(4)如配送的货物或服务不符合要求,一次提出口头警告并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保证,二次扣当天货款10%,不符合要求达到三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供货合同。

(5)临时加货处理:对于采购人临时增加员工用餐时,中标单位需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时按要求30分钟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的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跟踪服务,保证用餐正常。

(6)在供货过程中,采购人对所供货物有任何意见,可随时向供应商反映,中标单位应及时改进,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断与中标单位的合作,一方终止合同须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

(7)因配送过程中出现人身等安全事故,供应商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8)采购人有权委托权威部门定期对配送单位提供的食材进行检测。如检测发现质量问题,由中标单位承担检测费用。

(9)中标单位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并根据协议约定和采购人食堂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每日的配送清单须是打印稿,如发现食材卫生质量问题或者以次充好,采购人可立即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对配送单位扣除进行本次配送货物金额50%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10)严禁提供以下食品: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除蔬菜、面点、早点等非定型包装食品);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采购的水食材、畜、禽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11)如因配送单位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师生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配送单位应承担对学校的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情节较为严重的,采购方有权立即终止供货协议,并按相关法律处理。

(12)提供的食材价格随市场价格波动需要调整时,提前与采购单位做好沟通。

(三)配送频率及其他要求:

1、粮油每周送货一次,其他品类每天送货一次。每天上午6:00之前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送至指定位置,如送货迟到超过半小时,采购人可扣中标人当天总货款的10%违约金。因迟到时间长而造成采购人无法正常供餐的,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单位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2、配送单位必须仔细核对采购清单,确保学校食堂所需的食品原材料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等准确无误,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达。配送单位向学校提供商品的品牌、规格必须与合同规定一致,严禁擅自更换商品品牌、规格。

3、中标人需按照采购人要求配送一次性的餐具,一次性餐具生产厂家具备相关生产资质,并能提供相关检测合格证明,符合相应的有关国家标准要求。具体数量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

4、配送人员着装整齐,谨慎驾驶。

5、对方工作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及时沟通。

6、严格按照学校订购的食材种类和数量发货,不得错发、混补。

7、乙方要及时发现问题做好自检自查,甲方反馈的问题能够迅速回应并更正。

(四)考核管理:

1、南京师范大学相城实验小学定期对配送单位的配送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考核办法见附件1)

2、经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采购人应立即终止配送单位的配送工作,并终止与之签订的食堂配送协议:

(1)原材料问题引起的师生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2)月度考核一学期二次或二次以上低于80分;

(3)学校不满意率达到30%以上;

(4)被政府监管部门查到故意向学校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5)经查实,将部分配送工作分包或转包给他人或其他单位。

3、学校以及配送单位均应遵守合同约定,做到廉洁自律。

(五)签约要求:

中标后,采购工作管理服务由南京师范大学相城实验小学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中标后的合同签订由学校与配送单位签订《义务教育学校粮油“食材采购配送”协议书》及《廉洁协议》,详见附件2、3。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日期要求根据采购方项目实施进度要求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2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三)方式:网上获取

1、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2、申领CA证书。详见《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

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报名供应商确认报名后需自行从报名系统里面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投标(响应)人需打印、保留“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5、网上询问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6、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提交,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注1: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凭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投标文件,并进行CA解密。未能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注2: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证书至投标现场排队解密,并充分考虑解密现场排队等待解密等所需时间,预留足够解密时间。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7、咨询电话

(1)注册咨询:400-166-2366

(2)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3)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

客服qq:3048755361、895706745

咨询电话:***

(4)签章使用问题:

客服qq:3269174593、2296439417、3064437102

咨询电话:***

(5)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0512-69820826

信息管理部:0512-69820825

(四)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现场接收CA证书时间:2022年8月12日13:00—13:30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及接收CA证书截止时间:2022年8月12日13:30整(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8月12日13:30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无。

2、单位负责人***

3、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项目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的,投标(响应)人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6、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7、疫情期间特别说明: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响应参与人员需自行申请“苏康码”及行程码,并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因未持“苏康码”绿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其他未尽事宜根据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通告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要求执行。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师范大学相城实验小学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蠡太路678号

电    话:0512-69579089(孙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合亿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聚茂路185号活力大厦C座505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512-67210880

苏州合亿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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