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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伊山石棺墓保护展示的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07.22 标签: 江苏省招标 连云港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2.07.22
截止日期:2022.08.11
招标代理: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连云港
内 容:大伊山石棺墓保护展示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伊山石棺墓保护展示(项目名称)已由**省文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文物保【****】***号关于大伊山石棺墓保护展示方案的批复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文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
 
招标公告正文

大伊山石棺墓保护展示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伊山石棺墓保护展示(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文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文物保【2020】203号关于大伊山石棺墓保护展示方案的批复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云县文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大伊山石棺墓保护展示(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大伊山;

2.1.2建设规模:项目范围以遗址四周护坡为起始点,南、西、北外延各10米,东至入口的水渠,面积约5134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大伊山石棺墓保护展示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控制价: 477.583353 万元,高于该控制价的否决其投标;

2.4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5工期要求: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且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及企业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自2020年 7 月  22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 自2021年 7 月  22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 自2022 年 4 月  22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2)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影响办理工程建设备案等各种手续,且项目负责人***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跟踪审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3.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 号、苏清办【2013】10 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1】9 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5】 6 号文、连清办【2015】9 号文、连清办【2015】15 号文、苏清办【2016】7 号文、连建招【2009】277 号文、连清办【2016】2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 苏清办【2019】3 号、连清办【2019】3 号、连清办【2020】3 号、苏清办【2020】2 号、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文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文。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2)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 连建发[2021]336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连建发[2021]338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

(3)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跳转后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为准。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5)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及不少于 6 个月缴纳社保凭证,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

(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 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招投标活动中 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 究责任,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7月2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8月11日10时 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2022 年8月11日10时 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 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 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 浏览器(版本必须为 11 及 11 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 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 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真实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则必须提供。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项目负责人***

6、项目负责人***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中第 1-5 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 6-8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2.1.2

评标入围

方法和数量

1.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 20 家(含20家)时,采用以下评标入围方式。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 值为 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 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 和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 7 家和平均值以下 8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投标报价:60分

施工组织设计:25分

管理体系:2分

项目管理机构:3分

投标人业绩和获奖评分标准:10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S为评标基准价,T为每个标段最高限价(投标价高于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A为下浮系数,取1%、1.5%、2%,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抽取确认;有效标n>5时,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的各投标报价,n≤5时,无需剔除。)

2.3.3(1)

投标报价

得分计算

(6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 分(不少于0.6分),每高1%扣0.9分(负偏离扣分的1.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3.3(2)

施工组织设计(25分

评审因素

分值

页数

要求

评分标准

总体概述:施工总体部署

3分

2-5页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部署符合本项目为重点突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墓葬类保护展示项目的;0-3分,由评委酌情打分。

结合本工程特点的针对性措施

3分

5-10页

结合本工程特点的针对性措施;0-3分,由评委酌情打分。

主要施工方法

4分

15-28页

主要施工方法;0-4分,由评委酌情打分。

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

3分

6-12页

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0-3分,由评委酌情打分。

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

3分

2-4页

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0-3分,由评委酌情打分。

施工文物保护与成品保护措施

3分

6-15 页

施工文物保护与成品保护措施;0-3分,由评委酌情打分。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

3分

0-3页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0-3分,由评委酌情打分。

工地预防疾病措施和施工现场突发事件预案

3分

0-3页

工地预防疾病措施和施工现场突发事件预案;0-3分,由评委酌情打分。

根据苏建招办(2016)2号文,对技术标的评审作如下规定:

(1)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重大偏差,应作无效标处理。

① 存在违反工程质量、安全方面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或强制性规定的,或者有严重技术性错误的;

② 施工组织设计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编制的;

③ 主要施工方案与招标项目严重不符的,或主要施工方案与其投标报价的组成严重不一致的;

④ 施工组织设计页数不得超过80页。

(2)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标的施工组织设计,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得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说明: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3.3(3)

管理体系

(2分)

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三证齐全得2分,否则不得分。需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否则不予计分。

2.3.3(4)

项目管理机构(3分)

项目机构配置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资料员、安全员)须持证上岗,同时提供五大员上岗证书完整齐全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需提供相应的上岗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否则不予计分。

2.3.3(5)

投标人业绩

和获奖评分标准

(10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2019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的省级文保修缮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得3分;2019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国家级文保修缮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4分,最多得4分;本项最多得7分。

2、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单位获得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评定的“优秀工程”、“优秀工程技术奖”的,有一个项目得1.5分,最多得3分。(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或颁发的证书,时间以发文日期为准),上述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

注:

1)证明材料要求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等,详见注2)解释)、原始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2)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3)请将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上传至诚信库,审查一律以诚信库中关联的资料为评审依据。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其他投标附件”中。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文件,此项不得分。

 

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玖万伍仟元整(¥:95000.00),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县文物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灌云县伊山镇幸福大道108号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东盛阳光大厦B座1107号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

电    话:0518-80519661                  电        话:15715139787  

电子邮箱***

11、其他要求: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CA公司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

18005133017

客服电话:***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后提供壹正肆副,共伍份 书面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给招标代理机构(每份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及资格审查资料)。

3、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4、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 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朱家旺

18905137238

张海南

18505182641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    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后递交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

(3)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投标。

(4)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或者不提供“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

(5)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非绿码、无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人员的情况,均由采购人(招标人)负责处理。

(7)疫情期间,代理机构自觉做好评委登记防疫工作,开标评标现场的防疫工作由建设单位(招标人)负责。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特别提醒: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径中高风险地区,入灌(灌云县)后需到集中隔离区隔离14天,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其他一律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项目参与者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委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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