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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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8.12 |
招标代理: | 四川名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乐山市 |
内 容: | 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档及配套管网项目(第二批实施部分)(第二次)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档及配套管网项目(第二批实施部分)(第二次) (项目名称 |
关键词: | 污水处理厂 |
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四川夹江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档及配套管网项目(第二批实施部分)(第二次)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四川夹江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档及配套管网项目(第二批实施部分)(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夹江县发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夹发改项目[2020]70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乐山高新投夹江基地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其他来源:专项债券资金、财政预算资金、业主自有资金和市场化融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高新投夹江基地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夹江县发改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夹发改项目[2020]70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名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夹江县经开区
2.2 项目规模:新建核技术产业园区污水收集管网约 5km 及配套等附属设施。
2.3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2 年 08 月 ;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开工后 180 个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本次实施部分工程所有施工、竣工验收、整体交付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 施工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
3.1.2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07月22日 至 2022年07月26日 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08月12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山高新投夹江基地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夹江县新场镇星和 村 4 社
邮 编: 614100
联 系 人***
电 话: 0833-5931011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名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 9 号 1 栋 18 层 1805 号
邮 编: 610037
联 系 人***
电 话: 028-86736682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2年06月30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