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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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2.08.01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招标代理: | 海南秉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海南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年中药质量保障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中药质量保障项目 项 |
关键词: | 卫生 |
项目名称 | 2022年中药质量保障项目 | 项目编号 | HNBW2022-SW001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万元) | 200.0 |
最高限价(万元) | 200.000000 | ||
采购需求 | 详见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50日历天内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31.1 政策优惠条件及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琼财采规〔2019〕3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政府采购项目的政策优惠条件及要求如下。 31.1.1 关于小微企业(供应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产品参与投标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财政部司法部《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有小型或微型企业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产品的价格给予2%的扣除。(对于同时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政策优惠的小型、微型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1.1.2 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采购需求中若有涉及信息安全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31.1.3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参与采购活动,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优惠政策见“31.1.4”规定。 31.1.4 根据《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琼财采规〔2019〕3号),货物类项目:若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含绿色产品,其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享受“31.1.1”的价格评审优惠(绿色产品库详见《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中的附件: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强制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其中的清单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进行调整。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服务类项目:目前仅针对印刷服务业,获得环境标志认证的供应商其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享受“31.1.1”的价格评审优惠。 |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
具有承担省级及以上中药质量保障工作经历、能力和经验 |
时间 | 2022-07-22 至 2022-07-27 ,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 下午 12:00 至 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 | ||
方式 | 网上下载 | ||
售价(元) | 500.0 |
截止时间 | 2022-08-01 11:00(北京时间) | 地点 | (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1 |
开启时间 | 2022-08-01 11:00(北京时间) | ||
开启地点 | (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1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1.上述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具备以下条件: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意一项材料均可:(1)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以上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复印件,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或收入费用表);(3)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附件1资格承诺函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任意一项材料均可:(1)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或以上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供应商是零报税的,可提供从税务系统打印的纳税申报表;(2)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附件1资格承诺函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 1.4.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任意一项材料均可:(1)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或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2)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附件1资格承诺函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 1.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附件1资格承诺函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 1.6.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附件1资格承诺函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 1.7.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tml)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以下任意一项材料均可:(1)提供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以后的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2)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附件1资格承诺函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 2.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告、采购文件修改或澄清等信息,将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hainan.gov.cn/zhuzhan/)上发布。 3.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 4.供应商在海南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hainan.gov.cn/zhuzhan/)中“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注册报名后,在工作时间至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海航豪庭北苑3区1栋1单元2102领取纸质文件完成本项目的报名登记。 5. 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电子辅助操作,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海南省政府采购网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全省推广应用的通知》,下载查看操作手册,在使用交易系统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0898-68546705。 |
采购单位名称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8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秉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海航豪庭北苑三区1栋1单元2102室 | ||
项目联系人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2年中药质量保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中药质量保障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8-01 11: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BW2022-SW001
项目名称:2022年中药质量保障项目预算金额:2,000,000
序号 | 标包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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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一包 | ¥2,000,000.00 | ¥2,000,000.00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基本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1.1 政策优惠条件及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琼财采规〔2019〕3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政府采购项目的政策优惠条件及要求如下。 31.1.1 关于小微企业(供应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产品参与投标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财政部司法部《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有小型或微型企业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产品的价格给予2%的扣除。(对于同时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政策优惠的小型、微型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1.1.2 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采购需求中若有涉及信息安全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31.1.3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参与采购活动,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优惠政策见“31.1.4”规定。 31.1.4 根据《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琼财采规〔2019〕3号),货物类项目:若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含绿色产品,其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享受“31.1.1”的价格评审优惠(绿色产品库详见《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中的附件: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强制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其中的清单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进行调整。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服务类项目:目前仅针对印刷服务业,获得环境标志认证的供应商其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享受“31.1.1”的价格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承担省级及以上中药质量保障工作经历、能力和经验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07-22 08:30:00至2022-07-27 17:30:00,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 下午 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08-01 11:00: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1
五、开启时间:2022-08-01 11:00: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上述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具备以下条件: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意一项材料均可:(1)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以上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复印件,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或收入费用表);(3)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附件1资格承诺函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任意一项材料均可:(1)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或以上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供应商是零报税的,可提供从税务系统打印的纳税申报表;(2)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附件1资格承诺函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 1.4.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任意一项材料均可:(1)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或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2)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附件1资格承诺函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 1.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附件1资格承诺函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 1.6.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附件1资格承诺函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 1.7.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tml)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以下任意一项材料均可:(1)提供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以后的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2)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附件1资格承诺函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 2.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告、采购文件修改或澄清等信息,将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hainan.gov.cn/zhuzhan/)上发布。 3.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 4.供应商在海南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hainan.gov.cn/zhuzhan/)中“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注册报名后,在工作时间至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海航豪庭北苑3区1栋1单元2102领取纸质文件完成本项目的报名登记。 5. 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电子辅助操作,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海南省政府采购网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全省推广应用的通知》,下载查看操作手册,在使用交易系统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0898-68546705。
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电子辅助操作,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海南省政府采购网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全省推广应用的通知》,下载查看操作手册,在使用交易系统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0898-68546705。;
联系方式***
2022-07-21